揭阳日报 2016-05-20 11:03
5月17-18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率领省人大常委会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组到汕头、揭阳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两市分别召开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还旁听了案件庭审、抽查了行政案件卷宗,并与基层法院行政庭法官进行了座谈。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林浩坤、副主任委员周丽琼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活动,省法院副院长徐春建同志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省法院行政庭有关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两市一府两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指出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充实应诉力量、提升应诉能力等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两市各级法院认真执行立案登记制度,着力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问题,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两市各级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探索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新方式。两市一府两院切实推动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
罗娟强调,要按照黄龙云主任提出的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是构建更低行政成本和更高政府信用过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法律严格实施。开展这次执法检查,一方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决定,落实胡春华书记和黄龙云主任指示精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的重要体现。各级法院要站在促进依法行政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高度,切实转变重民刑、轻行政的错误观念,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好、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能力,尊重和维护法院审判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重视司法建议的反馈,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要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出庭应诉义务,使出庭应诉成为依法履行职责、支持行政审判的常态。各级检察院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维护行政审判的公正、公信。同时各级国家机关要进一步创造优良司法环境,共同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据统计,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汕头市各级法院新收行政案件143件,同比增长62.5%,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件。揭阳市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2件,同比增长67%,二审行政案件34件,同比增长34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