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职工也可以放“姨妈假”了?喜大普奔!

新快报 记者 董芳  2016-05-20 09:59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制订规章计划》,其中新制订项目12项,预备项目10项,修改项目11项。在新制订项目中,包括“广东省粤剧保护管理规定”,以及此前因提出“痛经假”而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据记者了解,去年11月,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曾在广东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因提出拟设立“痛经假”而备受关注。送审稿第六条规定,长时间不能离开劳动岗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经医疗机构证明(半年有效)患有重度痛经而不能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经期给予1天的带薪休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一规定受到很多女职工的欢迎。

【记者】董芳

编辑 刘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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