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土委机构改革 多项审批可在各区直接办理

南方日报 记者 李斌  2016-05-20 09:32


深圳市规土委5月19日发布公告,将原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分设为福田、罗湖管理局,原滨海管理局分设为盐田、大鹏管理局,原第二直属管理局更名为南山管理局。至此,深圳10区(新区)均有规划国土管理局。机构设置背后,真正的变革是简政放权。这些管理局成立后,此前很多二级审批将直接变为一级审批,在各区管理局即可完成。

根据深圳市编委《关于优化调整我市规划国土体制机制的通知》,委机关内设处室原则上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能。并按照“大规划、大土地、大市政、大综合”的思路,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及其职能配置。调整后,该委内设处室由16个核减为14个。

此次改革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快捷有效的日常审批事项,交由区政府或管理局承担,将原来的委、管理局二级审批精简为管理局一级审批。例如在城市更新领域,便将加强各区城市更新的实施职能。由各区负责更新区域评估、计划初审、实施主体确认和搬迁安置协调,强化各区在政府主导类城市更新、城中村及旧工业区综合整治、旧住宅区改造方面的主导作用,并参与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联合审查。此次改革还将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土地审批流程,在各管理局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全链条、一次性审批。

调整后的10个管理局,将进行“大科室”改革,合理归并相关职能,按规划、用地、公共项目、房产等业务板块规范设置管理局内设科室,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编辑 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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