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记微信支付密码 男子转走同事近万元

江门日报 记者 李千帆  2016-05-18 10:33

年仅22岁的男子宋某是一名在逃的盗窃嫌疑人,他不仅用了假名字,还用了假身份证去西餐厅打工。宋某与同事交往时贼心再起,趁同事使用微信购买电影票时记下支付密码,又编造借口借来同事手机。他通过微信红包与转账的方式,往自己的账户里转入9800元,随后便销声匿迹。17日,蓬江警方通报,民警已于5月10日将再次作案潜逃的嫌疑人宋某抓获归案。

以玩QQ为由借走同事的手机

5月8日,在蓬江区某西餐厅工作的冯先生来到市公安局沙仔尾派出所报案称:5月7日21时许,他和一名叫李毅的同事在某电影院看电影。当时,他现场通过微信支付购买了两张电影票。在等待电影开场期间,李毅以玩QQ为由借走冯先生的手机,十多分钟后才将手机归还。第二天早上,冯先生查看微信账户时才发现有9800元被转出了,而转账时间正是前一天他把手机借出的那段时间。于是,冯先生立即赶回其工作的西餐厅找李毅讨说法,不料李毅已逃离西餐厅,并且再也联系不上。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马上对案件展开调查,发现嫌疑人是在一个月前来到该西餐厅工作的,但一直都没入住西餐厅提供的集体宿舍。同事们都不知道李毅在何处落脚,只知道他经常出入西餐厅附近的一家网吧。结合众多证据,民警判断“李毅”可能只是嫌疑人所使用的假身份。

在老家3次盗窃后潜逃

经调查后,民警决定前往“李毅”常出没的网吧进行伏击,直至5月10日16时许,民警发现一名疑似“李毅”的男子出现在网吧里,于是立刻对其实施盘查、控制,并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民警确定在网吧抓获的男子正是“李毅”。该男子的真名其实叫宋某,今年22岁,浙江嵊州人。犯罪嫌疑人宋某供述,案发当晚,其在电影院内偷看了事主的微信支付密码。随后,宋某编造借口借来冯先生的手机,然后通过微信红包和转账的方式,分多次向自己的微信账号转入人民币9800元,成功转账后再将手机的转账记录全部删除。

另外,民警在核实宋某的身份时还发现,宋某还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宋某涉嫌在2016年3月期间,在浙江省嵊州市某酒店3次实施盗窃,盗得现金、香烟,涉案价值超过1万元人民币。案发后,宋某便潜逃到江门市,利用假身份打工,不到两个月就再次作案潜逃。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各用人单位在聘用或招录员工时,一定要查实应聘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若在人员信息审查时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 潘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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