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请擦亮眼睛:今后如果银行卖这些产品都是违规

南方+  2016-05-15 21:21

去银行柜台购买理财产品,结果“存款变保单”。

在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购买的理财产品,无法兑付时才发现购买的是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产品,出现“飞单”事件。

然而“飞单事件”一旦败露,客户资金出现亏损时,银行往往会以“理财经理个人行为”为由拒绝赔偿。

这不仅令投资者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银行的信誉度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以后,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善,造成恶劣影响的“飞单”事件也有望得到遏制!

上周五,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从中可见监管部门整治银行代销业务乱象的决心。

那这份规范银行代销业务的通知对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做出了哪些规定呢?

1.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

《通知》显示,商业银行应当由总行对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并有效实施对合作机构的尽职调查、评估、审批和退出制度。原则上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与合作机构总部签订代销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银率网分析师对南都记者表示,名单制管理这一点对投资者非常有利。因为商业银行需要担负起对合作机构资质尽职调查这一责任,而且这种尽职调查不但在代理业务发生之前需要,更有后续的跟踪评价。商业银行需要根据对合作机构资质的持续跟踪,建立新品的禁入和退出制度。

2.严禁银行代销无照理财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不得代销该范围以外的机构发行的产品,政府债券、实物贵金属和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悉,商业银行代销产品的范围所提及的金融牌照,具体为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及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

也就意味着,商业银行代销的产品必须时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没有以上牌照的金融机构,比如第三方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是不能在银行代销的。

3.专区销售实行“双录”

《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开展代销业务,应在专门区域销售,销售专区应具有明显标识,应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录音录像文件等代销业务文档。

银行在代理销售理财产品时实行录音录像,可以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当出现违规代销理财产品出现无法兑付的“飞单”事件时,也是投资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工具,另外也能督促银行工作人员更加合规的销售理财产品。

怎样区分理财产品是自营还是代销呢?

一、看产品合同书

正常情况下,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上会写明理财产品管理人或者发行人,如果有疑问也可以找理财经理确认。

如果是自营的理财产品,银行会产品的投资合同上加盖银行公章。

如果是代销类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会在委托银行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合同上加盖公章,银行则会在汇款等业务凭证上加盖公章。

二、上网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查阅“中国理财网”公布的银行自营理财产品目录清单,或者查阅银行经营网点或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的银行自营和银行代理销售的投资理财产品目录清单。

此外,融360理财分析师表示,选购理财产品不要片面贪图高息,购买前一定弄清几个问题,比如购买的产品具体投向,风险等级是多少,是保本还是非保本,能不能提前赎回等等。

说到这一步,大家应该都懂了吧~

【来源】君子i财公众号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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