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没治好,佛山男子淋煤油勒索医院百万,结果……

南方+ 记者 门君诚  2016-05-12 18:07

佛山男子阿光因患颈椎、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到佛山南海某专科医院治疗,病没治好就迁怒医院,要求院长向自己账户打100万元,否则“同归于尽”!

 

43岁的男子阿光因患颈椎、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于2014年至2015年间三次到佛山南海某专科医院治疗,病没治好就迁怒医院,要求院长向自己账户打100万元,否则“同归于尽”!近日,该案在佛山南海法院宣判,一审判决阿光犯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男子患颈椎病多次求医

佛山男子阿光事前在某房地产公司做司机,因颈椎、腿脚不适,到佛山南海某专科医院治疗。从2014年到2015年多次住院治疗之后,病情没有起色,其中第二、三次住院共用去医疗费17000多元,其中阿光自费部分约2300多元。阿光向老板反映病患情况,老板于是建议阿光换一间医院试试,并帮忙联系了禅城某医院的医生。阿光住院治疗约两个星期后,仍觉没有改善,于是出院回家休养。

携带煤油敲诈医院100万

因为反复治疗病情又没有起色,阿光的心理出现变化,认为是南海某专科医院的治疗加重其病情,对医院产生怨气,还产生了勒索医院的念头。

2015年8月7日下午,阿光用背包装了两矿泉水瓶的煤油到南海某专科医院,闯入到龙院长办公室讨说法。龙院长找来处理医患关系的潘副院长与阿光交谈,阿光将印有银行账号的纸条拍在茶几上,要求龙院长立即将100万元转入该账号,还对两名院长说:“我在这里没有治好病,现在我老婆仔女工作都没有了,你们看着办,你们报警我也不怕。”谈话间,阿光突然从背包内拿出一个矿泉水瓶,将瓶中的煤油淋在自己身上,一手从裤袋中拿出打火机。潘院长和龙院长立即拉住阿光的手,奋力夺下了打火机……

第二天上午,阿光又打龙院长的电话威胁:你那100万元再不打去指定账户“就要出大事,要同归于尽。”龙院长经过思考后,决定报警,民警接警后于同月9日将阿光抓获。经审查,阿光43岁,未婚,原在佛山某公司做司机,案发前已没有工作。

判决:犯罪未遂获刑三年

经过审理,主办法官认为:阿光到医院治疗,如果因该院的不当治疗导致其病情加重,其应当通过医疗纠纷途径解决。案件中阿光直接找医院院长索赔100万元,用煤油淋在自己身上并拿出打火机的行为反映出其想采用此种方式制造轰动效应,对医院造成负面影响,令院方感到事态严重以便息事宁人而赔偿。

“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威胁行为,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害怕事情闹大影响医院形象,从而索取到财物。”法官说。阿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胁迫的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其有犯罪未遂情节,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最后,南海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阿光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记者】门君诚 【通讯员】刘松霞

【来源】南方都市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 麦宇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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