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 记者 韩玲群 2016-05-11 09:53
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坐城轨,可能会“摊上事儿”!日前,新会车站派出所查获两名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而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旅客。
拿着女友身份证进站
被抓后还不当回事
5月3日上午11时许,广珠城际铁路新会站的工作人员在对进站旅客进行实名制验证时,发现一男子所持车票和证件信息都是一名女子的。因为票、证、人不符,按照规定,该男子不但不能进站乘车,还被移交给派出所调查处理。
据该男子顾某交代,因为自己的身份证不见了,他没有去当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而是拿了女朋友的身份证来买票。他以为,买张票而已,谁的身份证都无所谓。民警告知顾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是违法的,将要受到处罚。此时,他还不以为然,说这都是小事情。最后,他被铁路警方给予200元的行政处罚。
网上买来逃犯身份证
乘坐城轨闹乌龙
4月30日,新会车站派出所民警在中山市小榄城轨站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的男子,而该男子坚称自己没有诈骗,于是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后得知,原来是这名男子赖某,因购买了他人的身份证乘车而闹出了乌龙。
赖某交代,他因信用卡透支4万余元拖了9个多月都没有还款,后被纳入了不良信用记录后不能购票乘车。于是,他在网上花500多元钱买了一张他人的真实身份证,用于购买火车票。不巧,赖某所购买的身份证的主人,竟是一名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的在逃嫌疑人。
乘车当天,民警在检票口发现了这张身份证可疑信息,因此将持证乘车人赖某抓获。经过身份确认后,赖某虽然洗脱了干系,但因购买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触犯了法律,被警方给予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