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手整治!有一种你想象不到的恶,叫校园欺凌

南方+  2016-05-09 19:59

学校是学习的地方。在许多人印象里,应是朗朗读书声,青葱少年人。

但有一种恶,未曾经历过的你可能没有办法想象。

他们是一群特殊的患者,病不在身体,而在心理。疯狂地喝止咳水,少年一天要喝十几瓶;患上社交恐惧症,小伙“宅”在家里已足足一年;遭遇校园欺凌,少女站在河边企图自杀……医院心理精神科医生的门诊病历里,记录着一个个痛苦又令人担忧的案例。

他们是个案,但又不仅仅是个案,在快节奏的现代都市里,校园欺凌这类个案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严重。

校园“小霸王”为何频出?

2015年5月11日,江苏省4名女生把一名17岁女生带至宾馆内,将其衣服扒光并进行殴打,并将现场照片上传至QQ空间。

2015年5月15日,山东省兰陵县的8名中学女生对兰陵县实验中学一位初一女生进行群殴,她们效仿网络中的打人视频,将打人过程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

2015年5月26日,汕尾海丰警方通报了发生在该县两名少女被众多女同学围殴、脱衣侮辱并被拍摄视频传播的案件进展情况:警方接报后以公然侮辱他人立案调查,先后共有7名涉嫌施暴女生自首或被警方抓获。

2015年6月10日,南京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后被拉至厕所并被强迫吸食大便。对方还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他的过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和学生家长。

2015年7月4日,贵州省纳雍县15岁的郑雄被同校学生拉出校外暴打致死;10天后,江苏省泗洪县初二学生小博补课返校途中,倒在了血泊里……

受害者的哭号尖叫,施害者的暴戾疯狂,这令很多看到这样的新闻的成年人都不禁胆颤心惊。

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共43起。发生地既有大型城市北京、上海,也有欠发达的广西、云南,从东北辽宁到南端省份海南都有发生。

心理学上将校园欺凌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其中直接欺凌包括肢体欺凌和言语欺凌,间接欺凌则指通过散播谣言、利用人际关系、煽动他人恶意对待等方式,将受欺凌者排除在某个团体之外。随着网络的普及,以将欺凌视频或受欺凌人的行为公布在网络上为特征的网络欺凌也成为一种主要方式。

“无法再忍受加在我身上的欺凌了。”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谢永标仍然清楚地记得,15岁的女孩琳琳(化名)刚到他办公室时,全身都有伤痕,谈到在学校的种种遭遇便泪流不止,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绝望。琳琳被她的亲戚带到了医院精神科办公室,源自她被发现站在河边有自杀的意图。

琳琳才15岁为何就想要自杀?她告诉医生,上了中学之后,她受到的待遇不仅限于嘲笑。她住进了学校宿舍,更是遭受了舍友对她身体的伤害:被随意打骂、被强迫脱光了衣服站在阳台上吹风……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多久琳琳也无法说清楚,因为每每提及在学校宿舍发生的事,她就大哭起来。她也不是没有回家向父母诉说在学校受到欺凌的事,可是,父母非但没有尝试帮助她、安慰她,反而拳脚相向,这让本来就自卑内向的琳琳更加痛苦。她说,相比起学校,回家让她更害怕。

2014年,广州市一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对海珠区三所初中的初一新生展开过校园欺凌的现状调查,1447名受访者中,有23.7%的学生表示,在过去的一个月内曾受同学的欺凌;有192名同学受到一次以上的欺凌。

国务院: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遏制校园暴力须引起足够重视

未成年人校园暴力行为发生原因很多,如家庭、社会成长环境中负面因素影响、法制教育弱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等。此外,针对校园暴力行为管教执法力度不够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已经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按照刑法规定,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十四至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也只是对故意杀人罪等八大重罪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样的法律设计导致很多青少年并不是不懂法,而是了解到法律对其会从轻、减轻乃至免于追究,才会放纵行为。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但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现实案例中,校园暴力施暴者的家长仅仅是赔偿医药费、赔礼道歉,并不能引起家长的重视,甚至造成了一些家长的纵容。

我国现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多部法律,都立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并无系统立法,对于触犯法律而未被起诉的未成年人的惩戒,也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如“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等,可操作性不强,很少付诸实施。

此外,学校在未成年人行为矫正方面也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一是学校和教师缺失强制报告制度,不易发现或容易忽视校园暴力行为。二是大多数“问题少年”在学校犯错,即使公安部门介入,最终也会交回学校进行约束和规范,而学校没有惩戒权,对那些有越轨行为的学生局限于说服教育和心理辅导,缺乏必要的反制措施,导致很多“问题少年”在学校愈加放纵。

遏制未成年人校园暴力已成为一个重大课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当你遇到校园暴力,怎么办?

1.遇到校园暴力,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

2.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对方。必要时,向路人、同学、老师呼救求助。

3.顺从对方的话去说,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缓解气氛,分散对方注意力,同时获取信任,为自己争取时间。

4.上下学尽可能结伴而行。

5.穿戴用品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当你的孩子遇到校园暴力,怎么办?

1、语言欺凌

即用粗鲁的语言欺凌对方的行为,包括辱骂、威胁、无礼地评论别人的某些特征(包括外观、宗教、种族、残疾、性取向等)。

迹象:孩子可能会有些落落寡合,变得有些忧郁,或者食欲也不如以前。他们可能会告诉你一些别人说的有关他们的一些难听的话,并且还会问你是否你认为那些话是真的。

怎么做:首先教给你的孩子学会尊重。通过你自己的行为来说明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他人的善待和尊重。强调自尊,帮助你的孩子欣赏自己的长处。也可以和孩子们一起讨论在他们遇到别人的言语欺凌时,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加以回应。例如用一种坚定而又非敌对的语气简短地回击对方说“你这样可不好”、“跟你没关系”或者“别来这套了”。

2、身体欺凌

即以一种不当的攻击性方式反复地对他人进行殴打、踢踹、绊倒、阻拦、推搡、触碰等。

迹象:留意观察可能的警告标志,比如不明原因的割伤、抓伤或擦伤,丢失或损坏的衣服,或者频繁地抱怨头痛和胃痛。

怎么做:如果你怀疑你的孩子被人打了,你可以从一次看似随意的谈话开始,问问学校里、课间、回家路上都发生了什么事情。看看孩子是什么反应。控制你的情绪,强调孩子与你还有老师进行开放沟通的价值。不要自己出马联系欺凌者的父母来解决问题。如果你的孩子继续遭受身体上的伤害,你需要从校外获得额外的援助,比如联系当地的执法部门。

3、关系欺凌 

即故意排斥别人,不让某个人加入一个群体或组织,可能是午餐的饭桌,或者游戏、运动和社会活动等。  

迹象:注意情绪上的变化,远离同龄人群体,比以往更多独处。  

怎么做:美国加州家庭治疗师Jennifer Cannon建议,和你的孩子谈一谈每天都过得怎么样,并且让它成为每晚的例行公事。帮助他们找到会让他们开心的事情,指出正能量,一定让他们知道有人爱他们和关心他们。重点发展他们在课外活动上的才能和兴趣,这样你的孩子就可以在校处建立人际关系。 

4、网络欺凌 

即利用电子邮件、网络和社交媒体的贴子等,通过下流话、谎言和谣言等攻击某人。

迹象:观察你的孩子是否花在网上的时间比以前更多了,下线以后情绪是否有些忧愁和焦虑。还要注意是否有睡眠问题,请求从学校离开呆在家里,或者从他曾经热爱的活动中退出。 

怎么做:首先应当建立家庭网络安全规则。根据孩子年龄设定上网时间限制,并与孩子达成一致。了解那些常见的问题网站、apps和数字设备,让你的孩子知道你会监控他们的网上活动。告诉他们,如果遭受了网络欺凌,不应该参与、回应或者推送。相反,他们应该告诉你,这样你就可以打印出这些不良信息,包括收到它们的日期和时间。向学校和网络服务提供商报告网络欺凌行为。如果网络欺凌行为升级,涉及威胁和色情信息,可以联系当地执法部门。 

【来源】南方日报公众号

编辑 范思鼎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