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祁雷
2016-05-09 16:54
日前,2名少年(分别为14岁、12岁)在番禺区南村镇某酒店旁人工湖玩耍时不慎落水溺亡,敲响了夏季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问题警钟。广州警方提醒,根据往年经验,进入5月份后,全市落水、溺水警情均呈上升趋势,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意外溺水事件更是每年均有发生,应引起广大家长重视。
据悉,为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广州警方已于近期向全市公安机关下发了《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山塘水库、游泳场馆及下水道等区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属地公安机关要组织力量对经常发现有群众私自前往游泳、容易引发溺水事故的涉水区域,如山塘、水库、鱼塘、水渠、河流等区域,工矿企业、废弃工场、建筑工地等形成的积水区域,以及游泳馆、小区配套游泳池等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进行安全评估。
对排查中发现游泳人数多,又存在溺水安全隐患的山塘、水库、鱼塘、水渠、河流等区域,公安机关要责令管理方设置清晰的安全警示牌,并在下水点及重点地段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对工矿企业、废弃工场、建筑工地等形成的积水区域,可以填平的要立即督促业主方填平,不能填平的要立即进行围闭;对以往多次发生溺水事故、群众仍经常前往游泳的重点部位,要协调业主方、管理方组织人员加大巡查密度,落实专人看护,及时劝阻下水游泳的群众,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和城郊结合部的水库大坝,要建议水利部门完善安全度汛预案,全面清除坝体上的灌木、杂草,消除坝体隐患。
同时,通知明确要求属地公安机关要积极督促辖内游泳馆、小区游泳池等场馆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救生员)和救生器材,开放期间,安全员要在岗在位,及时发现并救助溺水人员。社区民警每月至少一次上门督促检查,确保安全员(救生员)资格、配备、上岗时间符合要求,确保救生器材、灯光完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据悉,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用于日常巡逻的车辆均配置了救生衣、救生绳等相关救生保障工具,且保持性能良好,接处警民警也能掌握一定的简单救生知识。而水上公安分局已全面加强珠江内河道,特别是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群众经常游泳的重点河段的巡逻防控,并从救援力量、装备上切实为溺水救生工作做好保障,确保发现溺水能及时有效开展救助。
【记者】祁雷 【通讯员】岑柏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