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某厂一员工触电身亡 家属获赔33.5万

中山日报 记者 张房耿  2016-05-09 10:22

    半个多月前,三乡镇某五金厂一名员工不幸触电身亡,由于厂方没有给该名员工购买社保,死者家属因赔偿问题与厂方发生纠纷。记者昨日了解到,经三乡司法所及时调解,死者家属最终获赔33.5万元。目前,该笔赔偿款已交付到家属手中。


  事发五金厂位于三乡镇白石村,死者是云南人,2014年8月入职,但厂方并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4月17日,该名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不慎触电身亡。4月19日,其家属到镇政府反映情况,希望相关部门协助解决该赔偿问题,尽快出具死亡证申请工伤认定,以便向厂方追偿。


  为妥善解决家属的诉求,三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三乡司法所联同镇公安分局、安监分局、人社分局及白石村委会迅速开展工作。4月25日上午,相关部门在维稳中心调解一室约谈死者家属,说明了事故处理进度,三乡公安分局将为死者出具死亡证明。同时,镇人社分局负责引导家属通过申请工伤认定,依据法定程序处理赔偿问题。


  4月25日下午,家属要求厂方先支付一部分赔偿金再走工伤认定。但经调查,五金厂和负责人的所有资产不足以全额支付工伤死亡赔偿,厂方也不愿支付一部分赔偿金再走工伤认定程序。


  后来,相关部门组织家属与厂方负责人进一步协商,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4月26日上午,双方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厂方赔偿死者家属33.5万元,死者家属放弃申请仲裁及诉讼的权利,但如有隐瞒资产不赔偿继续提起仲裁及诉讼的权利。目前,家属一方已拿到相关赔偿款。

 

编辑 方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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