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州查处市管干部30人,国企老总占了一半

南方+ 记者 刘其劲  2016-05-07 09:23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委常委齐小平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广州市纪委“打虎拍蝇”再引关注。过去的2015年,广州反腐交出了怎样的一份成绩单?

南都记者据广东省纪委和广州市纪委通报情况梳理发现,去年广州共查处市管、省管干部33人(其中30名市管干部、3名省管干部)。其中,去年实名通报了13名广州国企高管“落马”,几乎相当于前三年实名通报落马市管国企高管总数的两倍。国企巡察无疑是去年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大亮点之一,广州市推行三年多的国企派驻巡察制度震慑力凸显。

据悉,2012年10月,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巡察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立(第一、第二派驻巡察组,均为副局级),开创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副省级城市巡察国有企业、推进廉洁国企建设的先河。

广州市纪委公布数据显示,目前已实现36家市管国企派驻巡察的全覆盖,2012年至去年7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国企腐败案件119件119人,其中查处市管国企领导干部18件1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今年,广州市国企巡察范围还将从市管企业扩大到市属企业,并适时进行“回头看”。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点评认为,广州国企巡察制度是新时期国企监督的创造性发挥。


去年30名市管干部被查 “一把手”占了三成

2015年,广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466件(次),同比下降26.2%;立案1072件1081人,首次超千件,分别同比上升13.4%和13.0%.总体呈现信访举报数下降、立案数上升的趋势。

其中,据省、市纪委通报情况梳理,去年共查处广州的市管、省管干部33人(包括30名市管干部、3名省管干部)。其中,据广州市纪委的分析,去年查办的30名市管干部案中,“一把手”占了三成,一半为国企“老总”,七成涉窝案串案。

从案件的性质来看,30个案件中受贿案件占比大,涉及受贿行为有20件,占比66.7%,主要是集中在利用职权直接插手或干预土地的批租、资金的划拨、工程建设等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

从案件主体来讲,30个案件中,“一把手”的贪腐问题相对突出。去年立案查处的“一把手”,有从化区委原书记黄河鸿,番禺区原区长楼旭逵,广州广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升伟,广州风行集团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志明等多名“一把手”,这些“一把手”占案件总数的30%。

从涉案的领域来看,查处的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占比较大。30个案件中,有15件是涉及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案件。

从案件的特点,窝案、串案比较突出,30名被查市管干部中七成涉及窝案串案。广日集团、广州轻工工贸集团违纪违法系列案出现了“塌方式”腐败。

国企老总去年落马最多 相当于前三年总和两倍

去年,广州市国企反腐“风暴”刮得最猛。去年省、市纪检部门共查处市管、省管干部33人(包括30名市管干部、3名省管干部),其中实名通报有24人。从已实名通报情况看,在市管、市属国企担任正副职的“老总”就达13人之多,占同期实名通报的市管以上干部的54%。

去年7月,广州市纪委总结前一阶段市管国企巡察情况时,提到“查处一案、带出一窝,查处一人,牵出一串,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从目前已经查处的情况看,广州广日集团、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是国企腐败窝案的“重灾区”。

广州广日集团黄升伟(资料图)

梳理近四年情况看,2015年是广州出现国企“老总”落马最多的一年。最近四年实名通报查处市管国企市管干部数量分别为:2012年1人,2013年2人,2014年4人,2015年13人。换言之,去年查处的市管国企高管几乎相当于前三年查处总和的2倍。

近年来广州市管国企“蛀虫”被频频揪出,与广州市纪委推动的市管国企巡察举措紧密相关。据悉,2012年10月,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巡察市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第一、第二派驻巡察组,均为副局级),此举开创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副省级城市巡察国有企业、推进廉洁国企建设的先河。目前,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已经完成对36家市管国企巡察的“全覆盖”。

广州市纪委透露,自派驻巡察组成立至去年12月底,广州市纪委立案查处市管、市属国有企业副职以上领导干部20件20人。截至去年7月,广州纪检部门通过查办国企案件,大约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其中派驻国企巡察组追缴赃款人民币3345万元,追缴国有股权价值约人民币1000万元,预计可为市财政节省资金60多亿元。

区县成腐败重灾区 3年22名领导被查

去年,广州市纪委查处来自区县的市管干部数量并不大,共有5人。然而,这些落马官员大多“位高权重”,被查5人中有3人是在任或已经卸任的区县党政“一把手”,分别为从化区委原书记黄河鸿、荔湾区原区长晏拥军、番禺区原区长楼旭逵。

根据广州市纪委已实名通报情况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去年12月广州的区(市)层面共有22位市管以上干部落马,其中市管干部21人、省管干部1人(广州市原副市长、原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其中,被查时在任区(市)四套班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一把手”的共有5人,其中3人为区(市)委书记,另有区(市)长、区政协主席各1人:原从化市市长郭清和,广州市原副市长、原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花都区原政协主席王雁威,花都区委原书记杨雁文,从化区委原书记黄河鸿。

此外,卸任或调离区市四套班子“一把手”后被查的有4人,分别为白云区委原书记谷文耀(调任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后被查)、原从化市市长梁建清(调任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后被查)、荔湾区原区长晏拥军、番禺区原区长楼旭逵。

据南都记者梳理,增城、花都、从化先后出现在任书记落马,原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是十八大以来广州首位被查的在任区委书记。

截至目前广州市纪委的通报情况显示,十八大以来,南沙区、天河区、海珠区、原萝岗区等4个区未出现市管干部落马的情况。

经验之谈

广州市纪委是如何巡察市属国企的?

开创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副省级城市巡察国企先河

近年国企高管落马呈现“井喷”之势,与广州市纪委的国企巡察制度的逐步深入关系密切。据悉,2012年10月,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巡察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第一、第二派驻巡察组,均为副局级),此举开创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副省级城市巡察国有企业、推进廉洁国企建设的先河。

巡察内容

违法违纪问题、“四风”问题、政治纪律问题、选人用人问题

广州国企巡察有四个着力点,即着力发现企业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对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巡察方式

巡察小组“三不固定”,抽调审计人员参与巡察

整合巡察力量的基础上,成立两个巡察工作组,专司巡察工作;一个纪检监察组,负责纪律审查工作,努力实现无缝对接。同时,以抽签方式分批次安排巡察,每批巡察4至6个单位,提高巡察效率、加快巡察节奏;每个巡察工作组下设2至3个巡察小组,其成员实行“三个不固定”,即巡察小组的小组长不固定、巡察小组的成员不固定、巡察小组的巡察对象不固定。同时,严格落实“巡察工作回避”和“一次一授权”工作制度。

其中,广州市纪委在巡察方式上也进行了创新,即抽调一定数量的审计部门人员充实到每个巡察小组,有利于巡察小组迅速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

线索来源

巡察发现、信访举报、案中案

查办国企案件的线索来源,主要也是三个方面:1、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2、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3、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一些线索。

广州市纪委介绍,在每一批巡察开始前,巡察小组都会在被巡察企业的内网、外网以及经营场所发布和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巡察组的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约谈电话等。同时,巡查组还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座谈会,进行广泛动员,发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提供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种信息,这些信息是重要的线索来源。

巡视成果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

据广州市纪委公布数据,2012年至去年7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国企案件119件119人,其中查处市管国企领导干部18件18人。通过查办国企案件,追回巨额国有资产,或节约巨额财政资金。据估算,大约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其中,派驻国企巡察组追缴赃款人民币3345万元,追缴国有股权价值约人民币1000万元;预计可为市财政节省资金60多亿元。

反腐新招

国企巡察:范围扩大至市属国企,适时“回头看”

今年的国企巡察有何新亮点?今年2月,广州市纪委介绍今年国企巡察时透露,首先是把巡察范围从市管企业扩大到市属企业;二是选取近两年发生突出问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市属企业,结合“五个一”(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企业、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的要求开展专项巡察;三是对已巡察过的市管国有企业,重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并适时组织进行“回头看”。

一把手监督:出台党政一把手约谈制度,突出问题导向

近期,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制度》。据广州市纪委介绍,该《约谈制度》突出以问题为导向,强调“一把手抓”和“抓一把手”,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直接约谈“有问题苗头”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或领导班子。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督促责任落实。

据悉,一把手和党政班子的约谈材料将抄送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专家点评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巡察是国企监督的创造性发挥

“(广州市国企巡察制度)这是对中央加强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创造性发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巡察是介于巡视和监察之间的一种监督方式,即借助巡视的方式、融入了监督和管理的内容的一种创新。地方出台国企巡察规章制度,是一种制度性的突破。

庄德水认为,通过巡察的方式对地方国企进行监督,有利于避免国有企业的腐败,是新时期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关键是巡察的常态化、日常化

庄德水分析表示,国有企业不同于政府行政部门,同时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国有企业具企业性质同时兼具公共利益属性。“国企巡察核心是持续性问题,要避免‘一巡而过’。”

庄德水表示,广州市出台国企巡察制度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相信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监管模式。“我们无需担心巡察工作怎么开展,但应该考虑如何把国企巡察的有益经验、有效做法上升到法规制度层面,实现国企巡察工作的常态化。”

庄德水认为,解决国企巡察的持续性问题,关键是将巡察监督纳入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方式中去。

一把手约谈有利于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于近期出台的《广州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制度》,庄德水表示,党的十八大之后,约谈的方式被广泛运用,而且非常有效。约谈有利于“抓早”、“抓小”,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是一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式。

庄德水表示,约谈制度有利于倒逼“一把手”和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好“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起到警示和监督作用,避免苗头性问题演变成大的错误。“约谈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相挂钩,进一步加强了约谈结果的运用,提升威慑力和震慑力,不再是‘一谈而过’。”

【来源】南方都市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 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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