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警察故事:400多名“编外警察”服务珠海

南方日报 记者 范少鹏  2016-05-05 07:43

志愿警察帮助市民找回走失的小孩。王荣 摄

不久前,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志愿警察大队成立满一周年。这一年来,共有158名热心群众先后加入香洲志愿警察大队,人均出勤183小时。

在高栏港,酒店厨师阿广(化名)已经做了两年的志愿警察。在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里,他与民警巡逻、调解矛盾纠纷、追偷车贼、抓小偷。“这圆了我的警察梦,明年我还会续签,继续做志愿警察。”他说。

志愿警察是珠海公安系统的一个探索。两年前,珠海市高栏港公安分局借鉴新加坡经验,在全国率先招募志愿警察。如今,志愿警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发展到高栏港、香洲两区近400多人,涵盖医生、工人、企业主、教师、律师、公务员等各个社会阶层,职责也扩展到参与接处警、视频监控、协助办案、社区治理等全方位警务活动,成了编外的“警察队”,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促进了警民沟通,推动了平安珠海建设。

尽管这项探索已取得一些效果,但如何提升志愿警察的专业性、如何保障他们的安全并激励他们的积极性,仍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据了解,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下一步计划推进地方立法规范服务内容,加强志愿警察能力培训和权益保护,参与推动志愿警察成为“平安珠海”的一张名片。

撰文:范少鹏

开门办警 编外警察也给力

“我从小就有警察梦,参加志愿警察,不但圆了我的警察梦,也可以通过志愿警察服务,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获得社会的认可。”阿广说。

两年前,看到招募志愿警察的通知,已经做过多年义工的他怀抱着实现警察梦的想法报了名,三个月后他成功入选高栏港第一批志愿警察。

当了“警察”后,阿广有了警服、警棍,与民警一起巡逻,调解矛盾纠纷,解决市民困难,也追过偷车贼,抓过小偷,基层民警的工作,他基本都参与。

按照规定,志愿警察要有稳定的工作,每个月必须至少服务十个小时。“一般都是在晚上或者周末,节假日也来。”阿广说。

高栏港巡警大队大队长詹大华介绍,高栏港辖区面积380平方公里,路面巡控区域长60公里,而大队的警力只有15人。志愿警察队伍的成立,弥补了警力的不足,增加了路面巡逻力量,提高了群众治安防范的参与度。

据统计,自2014年1月18日成立至2016年3月,高栏港志愿警察共计参加治安巡逻3082人次,累计执勤时间长达9238小时,帮助公安机关收集各类信息489条,协助盘查可疑人员3189人。

2015年,香洲公安分局也开始招募志愿警察,一年间就发展了158人。在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指挥中心主任颜昌威看来,志愿警察不仅是执法助手,有些还是警务能手,可以发挥很好的作用。“目前各种新型犯罪层出不穷,警察人才储备更新需要一个过程,但是民力无穷,志愿警察来自社会各界,不乏各种奇才,在办案中能够给予民警很多专业帮助。”

志愿警察小孙就是专业的视频处理奇才,能够从监控视频中快速发现破案线索。前段时间,香洲某失主坐车送货时不慎将价值百万元的玉器丢失。报警后,警队找他帮忙,他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模拟车辆行驶路线,快速定位失物遗落地点,找到拾获人,最终帮助失主找回失物。

珠海某公司董事长老崔也加入了志愿警察队伍,他曾与带队民警连续工作了38小时,最终抓获了绑架犯。“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次抓捕行动,当时抓到一个人,但是通过深挖,一下挖出三个嫌犯,觉得非常有成就感。”

如何避免“水土不服”

“志愿警察是个新事物,在全国来说没有经验可以借鉴。”颜昌威介绍,为了避免外来经验的“水土不服”,公安部门积极探索相关制度设计,让志愿警察健康发展。

在新加坡,参加志愿警察相当于服兵役,国民参与热情很高,保障了常态化运行。香洲、高栏两地分局借鉴国内成熟的义工组织经验,与团委协调,将志愿警察纳入义工服务经历中,居民参与志愿警察,在入户积分方面可以享受到义工同等的奖励政策,充分保证志愿警察的权益。

同时,为了激发志愿者热情,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制定《“志愿警察”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志愿警察”勤务规范》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志愿警察自我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志愿警察组成7个中队,自行选出7名中队长和一名大队长。在日常工作中,派出所民警只需要发布任务、带队出勤,其余中间工作都由大队长和中队长负责,形成志愿警察的“自治”。

志愿警察马龙专门研究记忆学,记忆能力非凡,在办案中能力突出,他也是所在中队中队长。“我主要在民警、志愿者之间起衔接和服务作用。队员的考勤、监督,都由我负责。有的队员没有交通工具,为了方便,也是我开车接送。”他说。

高栏港分局则探索建立授衔制度,根据志愿警察参加的时间、志愿服务时长及突出贡献,授予星级勋章,对参加志愿服务累计超过400小时的,颁发“志愿警察”荣誉证书,并视情况为其申报奖章。

志愿警察以创新精神推动公安改革,促进社会治理社会化,在2015年入选了珠海市公安改革创先首批重点项目清单。

志愿警察模式或在全市推广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岳经纶提醒,参与公安服务是一种特殊的志愿者,涉及到公权力的使用,在没有法律授权和规范的情况下,在协助民警办案执法中可能会有越权行为,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

这也是困扰公安部门的一个共同难题。从国外经验来看,志愿警察立法完备,对志愿警察的执法权限规定非常明确,但在国内,相关的立法还比较欠缺,目前只有对辅警的立法规范,不能适用于志愿警察。

“这是志愿警察发展壮大的法律障碍。”颜昌威介绍,推动志愿警察地方立法已经写入《珠海市香洲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先三年行动计划》里,香洲分局将在全市率先创建全国地级市先进公安机关的框架下先行先试,推动制定出台志愿警察地方性法规,从组织保障、经费投入、权益保护等方面予以明确,让志愿警察工作有法可依。

同时,随着志愿警察规模不断扩大,做精做细做深成为志愿警察和公安部门两方面的共同需求。“现在参与的警务工作还比较单一,主要是巡逻、调解,在服从民警安排的情况下,希望能够深入参与警察社区警务、办案等工作。”高栏港志愿警察郭全江表示。

颜昌威表示,香洲分局将针对外语、医疗、法律等招收一些专业技能人才补充到队伍中,并加强专业技能培训,促使志愿警察更好地参与服务。日前,香洲区已经开始施行兴趣小组制度,根据警务工作类型,设立消防、网络执法、无人机操控、护校等八大兴趣小组,志愿警察可以根据自己专长和兴趣选择加入相应的小组。

珠海市治安警察支队三大队大队长黄伟雄透露,利用高栏港和香洲区先行先试经验,珠海市将在全市公安分局推广志愿警察制度,同时,治安大队已经联合法制部门加紧制定志愿警察管理办法,从招聘、管理、运行、奖励等多个方面加以规范,让志愿警察成为警察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采写】范少鹏

编辑 胡净栋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