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布川师大杀人案嫌犯精神鉴定结果:患有抑郁症

法制晚报  2016-05-04 14:30

受害者家属提供的警方鉴定意见通知书,图片来源:凤凰资讯

4日上午,法晚记者从四川警方、死者芦海清的堂哥芦海强处获得消息,有关部门对杀人嫌犯滕某进行的精神鉴定结果已经得出:滕某患有抑郁症,对其2016年3月27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对此,芦海强表示,不接受有关部门给出的精神鉴定结果,会申请对滕某重新精神鉴定。

3月27日深夜,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大一学生芦海清被室友滕某残忍杀害,该案经媒体报道后曾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滕某的母亲曾向媒体表示,滕某在中学时曾两次割腕自杀,第二次险些未能抢救成功,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之后转学,曾经在高中时休学一个学期。滕某的代理律师罗律师也曾向媒体表示,4月初,她在看守所内与滕某进行了第一次会见,并向公安机关申请了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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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大男生被室友砍50多刀,尸检认定头颈离断致死

3月27日23时50分,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大一学生卢海清在成龙校区一宿舍学习室被室友杀害,医院认定,其系头颈离断伤致死。4月15日,四川师范大学和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称,犯罪嫌疑人滕某投案自首,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滕某(男,20岁,甘肃白银市人,川师大学生)与受害人芦某(男,20岁,甘肃白银市人,川师大学生)之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3月27日23时50分,滕某在川师成龙校区学生公寓东苑2栋学习室用当日从超市购买来的菜刀将芦某杀死。后犯罪嫌疑人滕某于3月28日0时17分让同学打电话报警,后投案自首。警方已于3月28日依法将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滕某刑事拘留,并将依法进行处理。(据新京报)

编辑 杨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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