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制度怎么改?广东100万名老师看过来

南方+ 记者 吴少敏 周志坤  2016-04-26 20:33

这件事将影响广东100多万名教师!

上学君了解到独家猛料,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召开了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随后,《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这一份重磅文件正式下发,文件透露许多重大变化。

评聘分离→评聘合一

以往,中小学职称的评审与聘任,是分开的。新的方案规定,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根据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任职资格评审。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和空缺岗位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

上学君了解到,新方案也是不少新亮点。例如,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学历与论文→师德与实际

新方案规定,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教师予以适当倾斜,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

农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课题、发表论文、计算机成绩、外语成绩等不作刚性要求。

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上学君了解到,具体到职称评审的条件,有很多变化,例如每个等级的职称,对班主任的年限做出了要求。

其中,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要求,老师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要求,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要求,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要求,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三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要求,任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工作。

与以往相比,新方案有一个重大的变化:幼儿园小学教师可以评正高级职称了。

中小学职称分开→中小学职称统一

新方案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已评审职称老师如何过度?

很多老师关心,新职称评审制度出来后,已评审职称的老师怎么办?

新规定说,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具体过渡对应关系为:

原中学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副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其中,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到相对应岗位的中小学教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层级和名称,现聘任岗位等级不变。

同时,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未聘任到对应岗位的教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层级和名称,现聘任岗位等级不变。其职称层级和名称仍然有效,待有岗位空缺,可按规定程序竞聘。

职称改革四步走:2016年6月-11月

1.人员过渡。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完成现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的职称过渡工作。

2.核定岗位。各地级以上市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有关规定,对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岗位层级等级重新核定。

3.组织评审。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推荐人数。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由省里统一组织,各地级以上市根据省正高级教师评聘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4.学校聘用。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后,学校根据岗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兑现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来源】上学了公众号,系南方日报教育垂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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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范思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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