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保障性住房今年开工 改造棚户区2705套

清远日报 记者 何帆  2016-04-26 10:49

住房保障工作列入了今年清远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中。记者昨日在清远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清远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已分解下达,清远市今年将开工棚户区改造2705套;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3878套;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377户。

据悉,今年新开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将按规定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2129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576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192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3616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70套。已竣工且达到入住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将尽快分配市民入住。住建部门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目标任务情况把握好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到6月底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到10月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进度受到市政府重点监管,第二季度前未能完成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60%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未在10月底完成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中社会反映强烈而处置失当的今年都将被约谈问责。

清远市住建局介绍,今年保障性住房分配将更为公开透明。各县会及时制定2016年住房保障对象准入的标准和条件,再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宣传住房保障政策、公布当地住房保障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移动通信和微信平台的宣传作用,适时将住房保障政策和相关信息发送给辖区的手机用户和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在分配过程中,各地政府部门将加强对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和分配、退出的监督管理,做好“六公开一监督”,即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公开,对分配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并做好保障房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巡查,及时清退不符合准入条件及标准的家庭。


编辑 刘晓维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