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韶关一酒店内遭遇电梯急坠致惊吓晕厥

金羊网  2016-04-26 10:16

一名女子在入住韶关武江一家酒店时遭遇电梯急坠,因受惊过度导致晕厥,并住院治疗40多天,随后将酒店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日前记者从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一审依法判处酒店及保险公司赔偿旅客相关损失。

据了解,2015年11月,女子张霞(化名)从外地回到韶关城区探亲,入住韶关市武江区一家酒店,从酒店5楼乘电梯下行时,电梯突然忽然下坠至1、2楼之间。突然出现的紧急状况导致张霞当场晕厥。

张霞被紧急送往医院,并被医院确诊为惊恐过度、分离(转换)性障碍,之后在医院住院治疗40余天,酒店垫付了张霞的医疗费。张霞出院后与酒店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张霞遂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

武江法院经受理并审理此案后认为,旅客入住酒店并支付了住宿费,旅客与酒店形成旅店服务合同关系,酒店属于提供服务的一方,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其服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武江法院审理认为,在本案中被告方酒店未尽到一般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原告张霞受到损害,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医院应赔偿原告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损失,由于酒店为电梯购买了责任保险,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及酒店依法赔偿原告张霞损失近2万元。

编辑 李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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