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日报 2016-04-23 10:08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潮州市2016年度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已于本月启动,至6月20日结束。离退休人员须在认证时间内办理资格认证手续,逾期未进行认证的,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
根据上级的要求,潮州市从2016年4月1日起开展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此次认证的对象是2016年2月29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目前潮州市有11万人符合此项条件。
据了解,潮州市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在市内居住的,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下同)原件到居住地社保局或指定的邮储银行网点进行认证;确因行动不便的,可委托亲属携带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社保局进行认证。在省内市外居住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邮储银行网点就近办理异地协助认证手续。定居在省外的离退休人员,填写好退休属地邮寄的《居住异地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通知书》,再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审核后,邮寄回退休单位。
【原标题】我市本月开始年审领取养老金资格
逾期未认证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
【来源】潮州日报
【记者】刘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