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1800多万,穗房管局原局长李俊夫当庭翻供

南方+ 记者 刘冠南  2016-04-22 16:29

李俊夫 资料图片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4月21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局长李俊夫涉嫌受贿罪一案,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李俊夫对受贿指控予以了否认。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4年间,李俊夫在担任广州市道路扩建办公室主任、广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广州保障房工程、居住储备用地、市政道路工程等项目中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63.5万元人民币以及1.3万美元。

其中,单笔数额最大的是2011年至2014年间,李俊夫为某商人在承接广州保障房工程中谋取利益,并通过中间人收取人民币1000万元。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李俊夫改变了之前的供述,当庭予以全盘否认。

此前,据纪检系统通报,2014年12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李俊夫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李俊夫案全案涉案人员51人,共查处广州市国土房管系统干部16人,涉案总金额达1.3亿余元人民币。2015年9月,经指定管辖,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俊夫提起公诉。

据悉,李俊夫的妻子王某湘潜逃国外,至今尚未归案。此前广东省纪委曾通报,李俊夫让妻子的亲属包揽工程、批发项目,套取巨额利益。王某湘等李俊夫的亲属有一个“佛友”圈子,很多别有用心的老板投其所好,纷纷进入了这个“佛友”圈来拉关系。

经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 葛政涵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