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祁雷 2016-04-20 19:05
为谋私利,两兄弟设立“钓鱼”网站,对微信公众号进行恶意投诉,并向订阅用户群发营销广告信息从中牟利。
近日,广州海珠警方成功侦破该起非法获取微信公众号、推送广告谋取私利的案件,依法刑事拘留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春(男,26岁)、林某凯(男,28岁,均为广东揭阳人)两兄弟。
据查,二人非法窃取的微信公众号已达700多个。
3月25日,海珠警方接到多个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反映,其所运营的微信公众号被他人盗用,而盗用者在微信公众平台中大量推送商业广告。
接报后,海珠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在广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和腾讯公司的支持下展开侦查。
经调查,专案组发现盗用账号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推送广告信息的是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的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公司法人代表林某春及其哥哥林某凯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7日,专案组派出民警赶赴佛山,并在佛山警方的协助下,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春、林某凯供认,为扩大自己公司及其代理公司产品的推销途径,从今年3月份起,其二人通过他人制作了一个假冒的腾讯微信公众平台登录网页,之后在微信管理平台上,利用公众号运营者对侵权的敏感反应,虚构自己公司权益被侵犯为由,对大量微信公众号进行恶意投诉。
据悉,为窃取微信公众号登录账号和密码,林某春两兄弟将假冒的微信公众平台登录网址标注在投诉内容中,附上诱导链接,引诱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在查看投诉内容时,点击、使用该链接访问其假冒网站,并在登录平台页面上输入登录帐号和密码进行申诉。
另一方面,两人则在后台窃取用户的账号登陆信息和密码,然后在窃取到的微信公众号中大量推送自己公司以及代理公司的产品广告,在扩大公司产品影响的同时,也收取其代理公司的广告费用提成,从中谋取利益。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春、林某凯非法窃取的微信公众号已达700多个。
警方提示,微信公众运营者在查看投诉内容时,不要急于点开投诉内容中附有的来源不明的网址和链接,特别是要输入账号和密码情况的,要慎重核实。
遇到投诉时,应直接与腾讯公司联系,确认投诉内容真伪,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