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房地产高库存城市可停止宅地供应

张敏  2016-04-14 22:29

4月14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其中强调,“十三五”期间,对房地产库存较高的城市,减少直至停止住房用地供应。

《规划纲要》指出,结合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有效用地调节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在住房供求关系紧张地区适度增加用地规模;对房地产库存较高的城市,减少直至停止住房用地供应;允许尚未开工房地产项目用地按照有关规定改变用途,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各地政策也愈加体现“因城施策”特征,化解市场的高库存,仍是诸多地区的重中之重。从政策预期看,减少库存过高城市的土地供应,有利于从供应角度降低库存增量,也有利于逐渐降低地方政府对房地产的依赖,转变经济发展结构。

《规划纲要》还提出,用地政策要结合“稳增长”进行调整,其中包括,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需求。支持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立体综合开发,落实铁路建设土地综合开发政策。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用地政策,支持创新融资模式。

同时,完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政策,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试点,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

《规划纲要》表示,按照去产能要求,严格控制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和“僵尸企业”土地供应,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引导其退出、转产和兼并重组。

上述文件还强调,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 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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