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2016-04-14 17:23
记者4月13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车辆管理处处长罗若锋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罗若锋在担任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副局长、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某公司及其股东,以及车辆管理处干警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99万元。
另据晶报报道,来自“网上深圳交警”的信息显示,罗某锋名为罗若锋,今年52岁,广东韶关人,法律学硕士。他在1984年进入深圳公安系统工作,最初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派出所科员;2006年晋升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副局长。2010年9月至案发前,他任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处长,主管车辆管理处工作,分管光明交警大队。
综合深圳特区报、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