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剑 2016-04-14 14:54
在李莹律师看来,解决高校性骚扰问题,应建立性骚扰防范机制,包括调查、处理等环节和保密、防报复等原则。同时也要加强立法,明确性骚扰的定义和界限。
2016年4月5日,南京大学大二女生赵梦在校园里遭遇惊魂一刻。
下午3点左右,她正走在去往仙二教学楼的路上。突然,一个骑车男子拦住她,说自己的脚扭了,问她能不能帮他扭回来。赵梦起先很警惕,但当对方说起熟悉的学校地名,加上周围人来人往,防备的心松弛下来。
赵梦随他走到四食堂旁边,对方脱下鞋子。男子说,“不介意的话,用脚踩也可以。”赵梦弯起腰正考虑如何操作时,对方突然抓住她的小腿。赵梦惊得后退,男子解释自己是“足控”,还提出要求,“能不能找个袜子给我绑一下。”赵梦没有理睬,转身时踩了男子一脚,赶紧跑到教学楼里。后来她在微信里跟小伙伴说,“还好是白天,心有余悸。”
随后两天,陆续有南大女生遭遇同样的事情。南大女生的遭遇,恰好跟突然爆发的“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处于同一时间段。当女性安全再次成为一个社会热点议题时,不为人知的是,大学校园里的女生也在遭遇种种安全威胁。《中国妇女报》曾报道,全国妇联一项针对北京、南京等城市15所高校大学生的调查发现,经历过不同形式性骚扰的女性比例达到57%。
“轻的有露阴癖,重的有性侵,甚至奸杀。学校的处理一般都是维稳,不让受害者声张,于是每个学校都有保研路(一般指高校偏僻幽静的道路,女学生走在那条路上容易被骚扰。一旦发生恶性事件时,学校为了名声都会答应给那些女孩子很大的好处比如保研,因此有人戏称那条路是‘保研路’)的各类传说。”女权主义者肖美丽告诉记者。
在开放的大学空间中,女大学生就像没有围栏的牧场里的羊,那些意图实施性骚扰的人无疑便是“狼”。让人吃惊的,高校里的“狼”早就来了。
“美女要不要一起走”
接到几起案例报告后,4月8日,南京大学保卫处公众号发文提醒——“校园惊现揉脚变态!广大同学注意!”南京大学保卫处说,“这件事不是个案,去年几乎同时期就有发生过,极有可能是仙林地区流窜作案。”
事实上,女大学生遭遇的性骚扰不只发生在南京大学:“我在北京林业大学良乡校区。前几天,在博雅前的小路上,一个陌生男子差点把我拉进小树林里。我大声喊救命,吓得大哭”;“我在中国矿业大学,我和一群女生吃完饭回校,有个大叔在校门口把我们叫住,还以为是问路的,结果露出下体。女生们吓得跑掉了,那人骑着摩托车满意地离去”;“我在暨南大学,看到有男生鬼鬼祟祟,反复进出某间女生宿舍的铁门。我走过去,他立即逃走,他是要偷看女生洗澡”;“我在武汉大学,有一次走在‘保研路’上,看见暴露狂,太恶心了。我此生都不会再走保研路了。”
这些声音来自记者采访到的全国各大高校的女学生,她们共同的特点是都曾遭遇性骚扰,且有些人不止遭遇过一次。
南京大学大三学生李安然便三番五次遭受到骚扰。有一次,她走在校园,突然一陌生男子用手勾住她的肩问,“美女要不要一起走?”李安然立刻大喊,正好迎面有人来,那男子也跑开了。
究竟有多少女大学生遭遇过性骚扰?华南一所大学新闻系学生朱丽娜利用朋友圈,做了个小范围调查。她收回有效问卷73份,在整理时她哭了。她没想到,身边有那么多熟悉的人有过被骚扰的遭遇。其中,有一人用同一个IP地址,填了三次问卷,依次留下了三句不同的话——“救我”、“男老师真恶心”“生无可恋”。
2013年,女权主义者肖美丽从北京徒步到广州,呼吁建立校园性侵害防范机制。在她看来,“高校的性骚扰很严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这种事很常见啊”
华南师范大学的师生曾为改进校园空间安全而努力过。
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新闻系有位女生在第一课室楼(简称“一课”)遭遇偷窥后,找学校各部门反映无果,于是她自己开始调查一课的设备问题。
近万字的报告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一课的厕所灯近一半是坏的,走廊是完全黑暗的,厕所的门各种损坏,录像监视系统形同虚设,保安人数太少。报告还显示,自2011年1月至2013年10月,在第一课室大楼至少发生28起变态狂事件。
另一个涉及300个华师女生的调研结果显示,10%的女生在一课遇到过性骚扰。令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韩益民意外的是,当被问及是否愿意为了改变现状公开说明自己遇到的性骚扰时,那30个女生竟然全都拒绝了。“在传统文化里,她们的选择是可以理解的。” 韩益民告诉记者,让他吃惊的是10%的比例,这意味着石牌校区一万名女生里,有千人,即使再减半,也有五百多人受到过性骚扰。
韩益民后来在微博上发起了匿名调查,请那些遇到过性骚扰的华师女生给他发邮件,他一共收到了近30封反馈。
有了这些材料,韩益民给校长办公室打电话,没想到工作人员在听完情况介绍后说,“这种事很常见啊。”韩益民说,“在这位老师看来,这种事对人身没有实质性伤害,不必小题大做。”
想来想去,韩益民决定以行动促改变。他和几位同学做了一些警示的标语——“装灯防狼”“我可以长得很安全,但是我也需要安全”等,贴在一课厕所、电梯口等显著位置。他们还在网上注册了“@校长狼来了”(现已更名为“华师关注女性权益小组”)的微博,呼吁以实际行动来对抗已存在多年的性骚扰。
2014年寒假情况得到了改观。校方开展一连串动作:走廊灯都亮了,厕所设备也修好了,一课楼下还设了一个保安亭。“学校相当积极,很不容易”。韩益民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直到一年后,有同学告诉他,一课的性骚扰问题并没有得以减轻,他才意识到问题没那么简单。
相比于依靠官方,韩益民更喜欢自主灵活的民间行动。下一步,他准备建立一个校园反性骚扰的微信公众号,传播信息,连接有心人。同时,试验各种类型的警报器,举办线下活动,来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
“这一套解决方案,目的是要先增强大家对性骚扰的防范意识。”韩益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有了充足的意识,各方行动才能到位,包括学生、家长和学校等。”
权力关系下的性骚扰更加隐蔽
“发生在公共空间的性骚扰是明显的和容易识别的。”女权主义者肖美丽认为,“另有一种性骚扰发生在权力关系下,更加隐蔽,危害也更严重。”
最为人熟知的案例是,2014年原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吴春明诱奸女学生事件。不过,该案受害人代理律师李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被揭开的仅是冰山一角。”
广州某高校中文系教师刘良向记者讲述了一位女学生被导师骚扰的故事。这位女学生曾经对刘良倾诉:她的导师借口改论文,把这位女学生单独叫到办公室。在办公室里,导师提出亲昵的要求,女生不从,逃了出来。事后,导师嘲笑女生“小题大做”“没见过世面”。女生后来将此事告诉了家长,家长找到了校领导,得到的答复是“别闹大,对谁都不好”。女生也缺少证据,后来就不了了之。
在另一起刘良接触到的案例中,一位普通的高校语文老师,没有任何职务,仅仅利用课堂和学业评价的权力,强行约会多名女学生。在约会女学生时,会不断表白或暗示,给学生一种“你是独一无二”“我只欣赏你”的错觉,故意混淆“控制”与“浪漫”的区别,趁机达到自己的目的。后来,这位语文老师因个人生活中的其他作风问题,而被学校解聘。
“这跟吴春明的手法有相似之处。”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负责人柯倩婷对记者分析,“这是一种隐性的控制。高校应对老师手中的权力有所监督和制衡。”
然而,目前对于高校里发生的性骚扰案例,尚无明确的定义和范围界定。“性骚扰”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直到2001年,中国才出现首例性骚扰案件,但最终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时,“性骚扰”一词才首次出现在中国的法律条文中。
虽然在2014年9月,教育部出台规定,高校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但在教育部原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看来,这个规定的最大问题是太笼统了,具体操作性差,“比如美国就明确提出,师生间不允许发生恋爱关系,这就很具体。我们提出来是师生间不允许发生不正当关系。什么是‘不正当关系’?恋爱是正当还是不正当?”
“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不仅对学生,同时对老师也是一种保护。”在柯倩婷看来,明确性骚扰的界限非常重要。同时她也觉得,在吴春明事件中,受害者敢于站出来,得益于社会各方的支持,“支持来自媒体、律师与舆论等,这会给受害者以勇气。”
在李莹律师看来,解决高校性骚扰问题,应建立性骚扰防范机制,包括调查、处理等环节和保密、防报复等原则。同时也要加强立法,明确性骚扰的定义和界限。“现在施害者的违法成本很低,赔偿高的也就数万元。因为性骚扰获刑的屈指可数。”
社会上对性骚扰的受害者存在着一种偏见,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被侵犯,你肯定有问题”。李莹觉得公众对性骚扰的认知也急需培养,在她接手的一起案件中,受害人证据充分,但因担心开庭之后案件有可能被公开,而最终选择了庭外调解。受害人认为,“要是公婆、同事知道了,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将比被骚扰本身要痛苦1000倍。”
对于受到性骚扰影响的学生,柯倩婷认为,负面影响将是一生的。“可能会导致她放弃学业、丢掉感情,以及对公共事务的热心和关注。”
然而,发生在高校里的性骚扰事件,仍未停止。南方周末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浙江某高校一名大一女学生接到过该校历史系主任一封邮件。该学生与这位老师仅一课之缘,但从邮件的内容看,老师的意图已十分露骨:
“可爱的伊人:从第一次见到你,你就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可以说,很喜欢你。找个时间到我办公室来见我。正好我也挺想念你的。”
(应受访者要求,赵梦、李安然、目分、刘良为化名)
【记者】王剑
【实习生】杜佳静 魏泊静
【来源】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