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播| 珠海最新的公租房的申请标准、住房补贴标准在这里!

南方+  2016-04-14 14:19

近日,记者从市住规建局获悉,《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目前已经发布,对公租房的申请标准、住房补贴标准、退出机制进一步明确,并将于4月29日生效。那此次《细则》有哪些亮点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亮点一:申请资格范围放宽 配租保障力度加大

《细则》中,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困难的认定标准,由原来的人均13平米提升到15平米,异地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也纳入公租房的保障范围。

细则明确,在各类公共租赁住房的实物配租、轮候顺序排序中,多人口的家庭优先配租,两次公开配租后仍未获得保障的家庭,应当在第三年百分百予以配租。

《细则》明确,不符合《办法》规定类别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下称“住房困难家庭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3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二是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三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在异地务工人员方面,《细则》规定,具备中专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的异地务工人员,并符合3个条件的,可选择申请政府公开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这3个条件包括: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仍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保: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亮点二:住房补贴幅度加大 对低收入家庭实行双重福利

《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只对廉租房类别进行住房补贴,《细则》则提出对其他低收入困难家庭也要实行补贴和配租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只发放租赁补贴,不安排实物配租。

住房补贴方面,由以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补贴400元、其他低收入每户补贴200元,改为细则要求的,按市场平均租金的90%和50%发放,补贴幅度更大。

在租金方面,《细则》有了更详细的规定,明确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按市场租金水平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按照10%左右收取,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的按照50%左右收取。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按照70%左右收取租金。住房困难家庭类、异地务工人员类按照80%左右收取。

亮点三:退出机制 连续12个月超过渡保障线将取消原待遇

珠海将对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每三年进行定期资格复核,未按时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定期复核的在保家庭,资格定期复核期限届满的次月起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将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过渡保障线制度,以保障市民的权利,在保家庭有超出《办法》规定在保类别保障标准一定幅度的,仍保留其原保障类别的住房保障资格,但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保障的除外。

具体而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和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在保家庭因经济状况变更,家庭人均收入增加额在保障标准20%(含本数)以内的,仍按照原保障标准类别保障。

因购买住房原因已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从签订商品住房预购合同之日起次月开始停发补贴;享受实物配租的,在保家庭可以申请继续租住原住房至所购住房入住时间,但必须从购房之月起次月按照市场租金缴交租金。

《细则》透露,在资格定期复核中发现在保家庭人均收入连续12个月超出过渡保障线的,从次月起取消原保障类别的住房保障资格及所享受的住房保障待遇。在保家庭拒不按规定退回补贴、租金差额和实物配租住房的,相关单位将其不诚信行为录入住房保障黑名单并予以公布,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承租社会房源也有优惠政策。《细则》明确,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类别在保家庭承租的社会房源,其业主在在保家庭承租期间可以享受两项优惠:一是可按照税法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在承租期内,政府按每月50元发放住房维修补贴。租期累计每满三年可额外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住房维修补贴。

亮点四:珠海将建公租房轮候库,轮候时间不超过3年

记者从《珠海市“十三五”住房保障五年工作实施方案》获悉,为实现保障性住房“以需定建”,珠海将逐步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并且对于符合条件的轮候申请家庭(个人),应该在3年以内解决其住房问题。

根据《方案》,珠海建立的是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棚户区改造、市引进高校教职工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多种保障模式,住房实物或货币补贴保障方式并行的住房保障体系。“到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享受住房保障福利政策的覆盖率力争达到35%,2020年力争达到40%。”

在保障范围方面,《方案》提出,加大住房租赁补贴的力度,利用保障性住房储备用地、农村集体留用地以及项目7%用地、15%建筑面积生活配套等政策,在园区企业集中的周边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就近就地着重解决新就业职工、异地务工人员以及专业人才阶段性的住房困难问题等。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问需于民、以需定建、分步实施、轮候解决的住房保障思路,珠海将逐步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对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和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通过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方式予以保障,实现随到随保、应保尽保;对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住房保障困难家庭类和异地务工人员类通过实物配租轮候解决。(珠海网)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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