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 09:53
近日,市民单先生致电党报服务热线2639990反映,近期看到体育中心南的草坪上有市民在遛危险犬,担心对在中心健身的老人、小孩人身造成安全威胁。希望有关部门制止。
据单先生介绍,他家住体育中心附近,经常晚上过去体育中心健身。体育中心每晚都有很多人在散遛犬只,最近一段时间,他发现其中不乏我市养犬条例禁养的危险犬,这些危险犬只在人群密集的地方乱窜,有较大的安全问题。希望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种危险的大型犬进行管理。
4月11日,记者采访获悉,危险犬的定义是指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形特别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危险犬的具体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多达35种。记者随后联系了香洲警方,警方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市民发现犬主饲养的属于危险犬只,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其不得在严格管理区(横琴、香洲、拱北)饲养;一经发现,市民可拍照报警处理。(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