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等,广东5家单位一把手被查处

南方+ 记者 赵杨  2016-04-08 16:32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问责这事儿上,“一把手”是关键,有权必有责,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失责必追究,谁不落实责任问责谁。

日前,广东省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加大直查督办力度,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查处了一批单位“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8日下午,省纪委通报了5起案件。

省教育技术中心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省教育技术中心存在私设小金库、组织公款旅游、私分赞助费、违规接受企业宴请、违反民主集中制等问题。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该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唐连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云永先受到党内警告,信息网络部主任张永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仁化县农机局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受到责任追究

2010至2012年,该局农机补贴资金管理混乱,出现专项资金被挪用、套取、截留和给厂家重复支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工作人员违规办理补贴指标,代他人签名冒领农机购置补贴,利用分管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推广、财务等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农机经销商和厂家好处费。上述问题有关直接责任人被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该局局长谭建堂被免职,并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连州市丰阳镇政府挪用专项资金受到责任追究

2007年10月至12月,丰阳镇政府挪用种粮补贴专项资金33.78万元。2008年8月至2009年6月,发现该镇还存在挪用种粮补贴等专项资金问题。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时任镇党委书记欧志文、时任镇长和镇党委书记杨华、时任镇长段高标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新兴县中医院违规接待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8月23-25日,新兴县中医院在接待“二级甲等中医院”复检评审时,安排20多人陪餐,提供蓝带XO洋酒、贵州茅台酒、冰镇大连鲍鱼等高档酒水和菜肴,共花费公款33906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直接责任人该院院长、党支部书记陈俊彪和后勤办主任、党支部委员谭启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副院长、党支部委员梁剑东、张松林、欧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县委常委刘涛分管卫生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

中山市体育运动学校违反财经纪律受到责任追究

2012至2013年,该校违反体育彩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巧设名目,以临工工资、医保社保、审计费用、办公设备等名义,超范围使用体彩公益金。2011年6月至2013年8月,该校在采购体育器材(用品)中还存在使用虚假发票入帐核算的问题。上述问题有关直接责任人依纪依法受到严肃处理。同时,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张磊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省纪委指出,5起典型问题的根源具有共性,即相关党组织的领导弱化,党委(党组)书记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力。有的党委(党组)书记疏于监督管理,放任违规违纪问题长期存在,甚至默许、授意下属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规避制度规定。

省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跟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在工作措施上,从严肃党内规矩做起,从身边的小问题抓起,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要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尤其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采写】记者赵杨

编辑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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