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记者 王逸飞 2016-04-06 17:34
“你已结婚,什么时候准备要孩子?”“三年内有没有生小孩的计划?”……目前,就业市场已进入“金三银四”的招聘旺季,而在这场求职跳槽的大潮中,一遍遍回答面试官的上述问题,成为了不少已婚女性的“必备功课”。她们之中,因为已有生育计划而在求职路上频遭“碰壁”的,不在少数。
不止在求职端。如今,对于不少女性而言,各自职场中的“婚育墙”也赫然摆在了面前。因为生育失去晋升机会、因为工作推延生育计划的例子并不难寻。而在“二孩”时代到来的背景下,许多女性也陷入了工作与家庭间的取舍抉择。
记者了解到,因为女性婚育问题和用人单位带有传统偏见的“招工思维”碰撞产生的就业性别歧视,在各地已存在许久也具有一定普遍性。智联招聘发布的《2016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有38%的女性受访者表示在求职或职场中遭遇过性别歧视。
在专家看来,要消除女性职业生涯的这一“拦路虎”,在推广普及新雇主经济主义的同时,也需要求职者、政府、社会联手为女性“正名”。
已婚已育求职,家家公司问“孩子”
27岁的孙妍(化名)去年12月步入了婚姻殿堂。年后,她辞去了在重庆的策划执行工作,来到丈夫的工作地杭州开始了新的生活。在传媒行业摸爬滚打三四年的孙妍十分相信,拥有较好经验基础的她可以在这座城市找到适合的岗位。
制作简历、通过各种招聘平台应聘、每天多个面试电话……起初的一切如孙妍料想般顺利,然而近七八家公司面试下来,她发现婚后的自己并没有那么“吃香”。
孙妍说,每次面试她自认为都表现尚可,交流也比较愉快,甚至有的公司在薪金上都与其达成了初步一致。然而最后她只得到了两家公司的邀请。她坦言,相比能力和经验,似乎生育问题才是一些公司所在意的。
“几乎每家公司都会问到‘打算什么时候生小孩’,有的是面试一开始就问,有的最后问,还有一家互联网企业的人事主管直接问‘三年内有无生育计划’。”孙妍说,她在一家教育公司面试时认识了一位大学毕业生,后来得知这位面试时表现并不出彩的“职场小白”,在当轮“PK”中击败了自己。
值得注意的是,在“二孩”政策放开的背景下,不少已育妈妈们也如孙妍一样重新感受到了求职压力。
山东姑娘金钰(化名)原本在一家新材料企业上班,因为工作劳累又无双休,需要照顾两岁孩子的她接受家人建议决定另寻工作。
“因为简历里面标着已婚,所以面试官都会问到小孩问题,而且问的很详细。我的确打算一两年后要‘二胎’,也没有隐瞒。虽然自己符合岗位要求,但可能因为这个引起了用人单位顾虑,现在也一直没有收到入职通知。”
针对婚后女性求职者频频被问及婚育的问题,记者也对一些企业进行了调查采访。有负责人坦言,公司或多或少会考虑到婚育因素,进而影响求职者录用。
杭州一家新能源科技公司的招聘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招聘中,“并不会太在意女求职者的婚育问题,还是以能否胜任岗位、能否全心投入工作为主要依据。”
深圳某儿童教育公司合伙人则介绍:“我们在招聘中还是最看重求职者的经验能力是否符合对应的预期要求,只有在同一岗位,竞聘者其他条件都相当的情况下,其是否处于育龄阶段才会成为考虑因素。”
她解释:“我们的HR管理是相对扁平式的,无论是中高层还是执行层,每个岗位都有非常具体的工作任务及目标,各个版块之间相互联动。对于初创企业而言,时间效率是异常宝贵的,如果员工正处于怀孕、生产或孕后哺乳阶段,多多少少都会减少工作时间、效率,可能会对整个项目产生很大影响。”
类似上述考虑员工“性价比”的思想在许多私营企业中并不少见。在杭州一家水景工程公司2016招聘启事上记者看到,在其招聘的“行政前台”岗位任职要求中明确写出了“未婚或已孕”的字样。
一位企业老板直言,企业也要生存,必然会选择“性价比”更高的员工。女性员工除了休产假完全不在岗,怀孕期间和孩子较小时,前后算起来得有至少两年的时间,加上二孩就要四年。
对于许多女性在求职中频频被问婚育的问题,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毅向记者表示:“《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而企业无权了解与劳动合同无关的信息,特别是劳动者的隐私。”
“企业在招聘时无权询问面试者是否生育或二孩的问题,也没必要了解这类信息。如果企业询问此类问题,我们有理由怀疑企业将会以此类信息左右是否录用劳动者。这就涉嫌就业性别歧视。”唐毅说。
职场人的“二孩”:不敢生、排队生
不仅一些已婚已育求职者因为“婚育墙”而“起跑”受阻,不少在职场中“撑起半边天”的女性们也同样面临着生育、二孩的困扰。
已经生育一胎的深圳市民徐媛(化名)告诉记者,如今她正准备二孩,但对于自己的工作却有着强烈担心。
“主要考虑是精力和工作强度的分配。生孩子容易养孩子难,而且孩子越小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就越大,站在家庭的角度我希望给孩子更多高质量的陪伴,所以如果工作强度大了便会产生冲突,反过来也担心因为二孩影响到工作。”
相比于徐媛已有“二孩”计划,因为生育期多与晋升期重合,“想生不敢生”则是许多育龄女性心中的真切感受。
在内蒙古电力系统工作的李乔(化名),近日更新了她的微博。“以前不理解女人为何会在职场受挫,现在生完孩子快结束哺乳期的我彻底地懂了,何止受挫!”
李乔说,自己从2014年10月起休了半年产假,因此错过了不少活动、培训,和她同一批的不少员工在2014年底便获得了提拔机会,而自己只能在家里看孩子。而去年底,一起入职的同事已有人成为副局长、副处长,而李乔却只能在入职时的职位上原地踏步。
“我内心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因为生孩子好多机会都错过了。原本我是有二胎计划的,但是这两年经历让我怕了。单位对中层干部年龄要求越来越年轻化,要二胎的话估计自己岁数就超了,所以还是搁置了二胎计划。”她说。
此外在各地,因为女性工作遇上生育,也碰撞出不少“奇葩事”。
日前,河南省商丘市某学校女教师在微博上晒出“奇葩”劳动合同引发热议。校方对育龄女教师列出“霸王条款”,称若因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工作或中途辞职者,需为其他代课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埋单”。
而在今年某省两会期间,一位医院院长在谈到员工生育、二孩等问题时就表达了她的无奈。她指出,本身医院年轻女性较多,现在开始出现扎堆生育的现象。对于这个棘手问题,她笑言只能用抓阄的方式决定先后顺序,以保证不影响工作运转。
对于女性在职场上遇到的上述问题,智联招聘杭州分公司总经理安杰分析:“首先不可否认女性确实会因为生理原因以及‘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在职场的投入,而二胎又将带来双倍的三期成本,作为企业需要考量培育用人各项指标的成本,这也是影响双方利益的关键。”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马良认为,企业有用工自由,但目前国内女性用工的歧视还是比较明显的。因为性别问题,延伸出的生育、休假等,组成了社会性歧视。而二胎对于加剧社会性歧视也有明显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此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女性就业面临的障碍是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形成的社会问题。受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很多企业在当下的环境里,做到完全没有性别歧视很困难,且“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观念也一直在影响着女性的就业。
就业“打虎”需四方联手
面对“婚育”歧视这一长期存在于女性职场的“拦路虎”,如何有效“打虎”也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之一。
在专家看来,企业需要用长远眼光衡量女性工作优势,普及以雇员为核心的新雇主经济主义。而女性就业者、政府及社会也需在保障平等就业方面联手努力。
安杰指出:“女性在职场中拥有独特的优势,如亲和力、情感丰富、就业观点坚定、性格坚毅等,通过我们与很多企业雇主的交流发现,女性领导者在企业中拥有更强的忠诚度,在工作岗位上有更大的稳定性,这种坚定性能够把自己和企业带向更高的高度。企业的用工成本是可以预期的,并且不能只停留在表象上看,应将眼光放长远。”
“智联招聘调查显示,目前雇佣关系正在往以雇员为核心的新雇主经济转变,而‘尊重’成为员工最核心的诉求。”安杰说,从企业发展出发,企业需要转变旧思维,多维度考量,注重企业雇主品牌。具体要给予女性更多的职场福利、足够的职场尊重,提供平等宽松的发展空间,此外还要从细节上帮助女性解决现实问题,比如设置母婴哺乳室等。
对于女性就业者,安杰表示,其在发挥好自身特质基础上,要积极主动参与学习培训,提升工作技能,从事可替代性较弱的工作。同时要争取家庭的支持,这对女性度过回归职场的适应期尤其重要。他同时认为政府与社会需要为女性职场发展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二孩政策为例,包括劳动法、劳工用工制度等在内的配套政策法规,都要尽快调整完善。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建议,女性生育成本应由个人、单位与政府共担。他认为,很多国家都有丰厚的生育补贴,鼓励妇女生育。中国也应该向这些地方看齐,逐步推进建立相应的生育补偿基金或者福利政策。
马良认为,在解决女性就业歧视的问题上,政府应该发挥主导性作用。“政府有很多手段,如立法、出台社会政策等,这两方面国家也在做。而政府现在还需要做的是加大司法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这是现在比较缺乏的。”
在社会层面,马良表示:“企业不仅是经济主体,更是社会主体,应当承担社会再生产中的社会责任,这需要全社会营造起一种文化。此外,我们还要提高女性争取权益的组织化程度,发育真正的社会组织服务权益受损的女性,对企业施加社会性压力,现在这种声音还太微弱。”
他最后指出,最关键的还是女性就业者的权益保护意识问题。“现在大家慢慢认为这种歧视很正常,把它当成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形成观念,如果真的遇到还应向媒体、社会及政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