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干警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种方式悼念因公牺牲战友

南方+  2016-04-04 09:43

3月31日上午,来自珠海市公安局各岗位的民警代表共180人齐聚仙峰山珠海公安英烈墓园,参加了庄重而简朴的祭奠仪式,深切缅怀建局以来为公安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的22名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

上午9时整,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清明祭奠仪式正式开始。伴随着深沉哀婉的《献花曲》,9名新警代表向长眠在公安英烈墓园的英烈敬献鲜花,全体同志向公安英烈致敬默哀,并集体重温了入警誓词。

珠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仪式上的致辞中说,祭奠是因为挥之不去,公安英烈为公安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永远值得我们铭记;祭奠是为了更好的传承,公安英烈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对公安事业无限热爱的崇高品德,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不怕牺牲的忠诚本色,顽强拼搏、迎难而上、临危不惧的大无畏精神需要我们传承;祭奠是为了继续前行,我们将勇敢地肩负起公安英烈们未酬的壮志,肩负起公安英烈们未竞的事业,英勇无畏,勇往直前。

除了在公安英烈墓园祭奠外,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不少公安干警还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种方式悼念故去的战友。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则连续推送因公牺牲民警的相关信息。不少民警在朋友圈中转发。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全局公安民警因公伤亡393人,其中因公牺牲2人、因公负伤391人。仅2015年,全局就因公负伤61人,患职业重病身故6人。2016年以来,截至3月20日,全市公安机关又有10名民警因公负伤。刑警、交警、派出所民警是因公负伤主要群体。负伤原因主要有抓捕时与犯罪分子搏斗、执行公务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或遇到其他意外情况。

珠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警察受过专业训练,也可以合法使用枪械武器,但在具体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千差万别的执法形态,在有的执法环境中,警方出于周边群众的安全考虑,一般情况下不便使用枪械武器,或有时犯罪分子持有武器对抗执法,如派出所民警办理贩毒案件;再比如警察查处轻微违法行为时,比如交警查处摩托车非法上路时,一方面要打击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要保护违法者的安全,此时如遇到暴力抗法情况,交警也成为易受伤人群。

珠海市公安局于2013年清明前夕建立珠海公安英烈墓园,每年开展清明祭奠活动。目前,珠海公安英烈墓园已成为全市公安民警乃至全社会缅怀公安英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基地。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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