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后打人、抢劫、绑架 潮安一男子获刑4年

潮州日报 记者 林修佳  2016-04-01 10:27

日前,潮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打牌赌博引发的抢劫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4年3月22日凌晨,被告人陈某在潮安区吴某经营的杂货店内与被害人赵某因打牌赌博发生纠纷,遂与同案人罗某(已判刑)合谋报复被害人赵某,并纠集多名同案人于当晚驾驶汽车、摩托车携带水管等工具,窜到潮安区被害人赵某的出租屋门口,殴打被害人赵某,后将赵某及在场的被害人圣某强行押上汽车带走。之后,陈某一伙合谋胁迫赵某、圣某交出财物,后采用殴打、搜身手段,抢走被害人圣某身上的现金人民币80元,并胁迫赵某要拿人民币10000元给其一伙。赵某被迫通过电话联系其亲戚,谎称其因做生意急需用钱,让其亲戚汇款人民币10000元到陈某一伙提供的银行账号。随后,陈某一伙人将被害人赵某、圣某押至附近等待,在得知赵某的亲戚将钱汇到指定银行账号后,由同案人到银行柜员机取走人民币9900元,后赶往潮州火车站广场汇合,途中将被害人赵某、圣某放回。作案后,被告人陈某与同案人将所得赃款人民币9900元瓜分。经鉴定:赵某属轻微伤,圣某未见明显伤痕。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示: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再因为赌博引发殴打、抢劫行为,更是错上加错。抢劫行为直接损害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有良好的生活情趣,谨慎交友,增强防范意识,切实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原标题】赌博发生纠纷 抢劫他人获刑

【来源】潮州日报

【记者】丁玫 郑新培


编辑 郑淼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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