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08年以来登记、捐献器官(遗体)45例

南方+  2016-04-01 01:37

有一群人,他们奉献的,不仅仅是遗体、角膜、器官,更重要的是,他们同时奉献了宝贵的精神财富,那就是“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他们将仁爱留给他人,将慈爱留给亲人,将博爱留给社会,将永恒之爱留给人间,他们的生命在奉献中得到了延续和升华,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人间大爱,让社会的文明进步飞跃发展,对生命和健康的呵护更为有效,人类的尊严得以更大的保障,他们叫“遗体器官捐献者”。

  2016年3月31日上午,肇庆市红十字会举办2016年度器官(遗体)捐献工作座谈会。在座谈会开始之前,全体参会人员默哀一分钟,为我市器官(遗体)捐献先驱延续生命的无私义举致以崇高的敬意。会上,肇庆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陈伟雄介绍了我市现今器官(遗体)捐献情况,从2008年启动该项目,肇庆市共有登记、捐献器官(遗体)45例,其中18例为眼角膜捐献,为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人带来重生的希望。陈会长还介绍到,根据我国内地现行捐献的相关法规,器官捐赠采取“双盲法”,即捐助者与受助者互不知道对方详细情况,只知对方所在的地区与性别、年纪。而肇庆市红十字会因应具体情况,对捐献者家属会采取一定程度的人道救助,帮助捐献者家属度过难关。

  捐献者冼丽珍的家属表示:“当时冼女士提出器官捐赠的时候,家里人还是很支持她的,毕竟现在观念改变了,让生命在奉献中延续当然更好。”

  通过本次座谈会,全体人员对器官(遗体)捐献工作有更深刻的体会,让助人为乐、奉献爱心、奉献社会的传统道德传承下去。最后,肇庆市文明办副主任赵图强带领全体人员高歌《肇庆暖》和《点起一盏小明灯》,将现场气氛推到高潮,通过歌声向捐献者致以思念和敬意。


文明网说

  我们要正确对待生、老、病、死,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让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逝者的心脏在他人胸膛中继续跳动,同时也衷心地希望,捐献者的亲属能够深明大义满足支持捐献者的高尚行为,只有让能够活着的器官,继续活下去,才是对逝者的最好慰籍!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到持续与传承!(肇庆文明网 伍振安)

 

编辑 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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