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推行征地拆迁领域“四个阳光”工作法

南方+ 记者 朱觅 云纪宣  2016-03-31 10:44

  最近,云城区云城街的老张家里的一块自留地被列入征地范围,为了解相关信息,老张打开家里的电脑,登录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的门户网站“土地征储”专栏查询,结果一目了然,这让老张欣然不已。他颇有感触地说,征地程序规范公开了,政府更加讲信用了。这是云浮市推行“四个阳光”工作法推动征地拆迁领域以案治本成效化的一个鲜活例子。

  “四个阳光”工作法是云浮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征地拆迁工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的创新之举。“四个阳光”指的是开展“阳光教育”培训、实施“阳光操作”程序、推行“阳光公开”信息、建立“阳光防控”机制。自“四个阳光”工作法推行以来,云浮市征地拆迁领域以案治本的成效日益凸显。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了,政府大院“静”了,办公电话“冷”了,群众上访的现象少了,为群众办好事的干部忙起来了。

  开展“阳光教育”培训。把廉政教育工作贯穿在征地拆迁工作全过程中,通过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印发法律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等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和引导征地工作人员树立“阳光思想”。市纪委派驻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纪检组专门组织编印《前车之鉴,警钟长鸣——云浮市征地拆迁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警示教育。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系统共发放教育读本380多本,开展警示教育80场次,参学人次达500人次。

  实施“阳光操作”程序。针对办事不公开、不规范、“暗箱操作”等农村征地领域滋生的腐败问题,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建立“阳光征地”制度,明确当地政府在征地过程中要严格实施“阳光操作”程序。如罗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做到“四个坚持”:坚持阳光政策,坚持阳光程序,坚持阳光补偿,坚持阳光发放。

  推行“阳光公开”信息。为增强对征地、用地信息的透明度,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设了一个“土地征储”专栏,及时把征地拆迁建设、征地批后监管等信息,在“土地征储”专栏上公布,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程序不规范、政策不透明、群众意见不征求、政策执行不严格、安置留用地不落实、社会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

  与此同时,建立“阳光防控”机制。针对征地拆迁领域中现行制度、关键岗位、重点部门、主要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开展“回头看”,排查征地拆迁工作中新增廉政风险点16个,新建立防控措施29条。

      来源:云浮日报

编辑 欧阳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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