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副局长涉贪污受贿受审,当庭斥下属好卑鄙

南方+ 记者 李亚坤  2016-03-30 15:14

30日上午,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刘跃红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贪污22.8万元人民币、21万元港币,受贿99.8万元人民币、61万元港币。刘跃红表示认罪。

刘跃红现年56岁,她在深圳市消防监管系统工作将近20年,从建审科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做起,再到建审处处长。她于2006年晋升为该局副局长,直至案发,一直分管建审处。2013年9月,该局原局长谢卓浩调走,刘跃红成为局长之位最为有力的竞争者,更是一度被内部公示为局长候选人。今天庭审中,刘跃红亦表示,当时她尚有上升空间。

普遍传言,因为局长的位置之争,引发了内部的相互举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在2014年2月接举报后,将该局行政科长谢永春以及一名财务人员带走调查,查实到消防局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而他们存在贪污小金库资金的问题。

随着调查的展开,手握建筑物消防审验实权的建审处正副处长涉嫌受贿接连落马,该处有多达5人被查。当时即传言分管该处副局长刘跃红或受牵连。

不过及至当年10月,广东省纪委介入之后,该局已调走的局长谢卓浩被宣布接受调查,进入11月,刘跃红也被省纪委谈话,随后被市纪委带走调查。

该局原行政科长谢永春在证言中称,他多次从套取财政资金设立的小金库内拿钱供刘跃红私用,涉及金额颇大。

刘跃红在法庭上承认购买红酒、红木家具等是使用了小金库的钱,认可检方指控的数额。对谢永春提出的数额不予认同,更是斥责谢永春“好卑鄙”,打着她的名义支取小金库里的钱,怀疑是谢永春挪作使用。据悉,谢永春涉贪污罪一案尚在审理之中。

除贪污之外,刘跃红被指控在2002年到到2006年担任建审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消防工程公司、消防器材商、以及多名地产商贿赂,为他们牟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99.8万人民币、61万元港币。

刘跃红表示认罪,仅希望法院对礼金与受贿予以区分。她在法庭上声泪俱下,称个人的行为给老公和女儿带来耻辱,对无法照顾年迈的父母以及患病的老公深表悔恨,恳请法院对她从轻处理。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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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啸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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