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不力将问责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

南方+  2016-03-30 10:09

29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汕头市政府联合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落实问责,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办出成效。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郑通声,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汕头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应杰参加会议,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绿岸主持会议。

汕头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汕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49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的大会一、二号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其余的46件议案转为建议,连同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的意见41件,合共87件建议,交由汕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机关、组织研究办理。按照规定,各承办单位应于今年6月29日前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答复代表。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代表反馈的具体意见交由承办单位再作研究。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代表反馈意见之日起两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

郑通声在讲话时强调,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的重要形式,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以强有力的措施,抓早抓紧抓落实,通过办好议案建议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强领导,协同作战,主动作为,力求议案建议办理做到工作同步,目标同线,思想同心。要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将议案建议办理的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因办理工作不力、无法按照规定完成议案建议答复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问责,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和办理质量。

张应杰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会议部署,高度重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切实增强建议办理实效,按期保质办理答复代表。

【来源】汕头日报

编辑 张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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