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日报 2016-03-29 08:18
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对在国土绿化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城市(区)、县(市、区、旗)、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全国共有118个县(市、区、旗)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其中,广东省的高州市、平远县、四会市和南雄市名列其中,南雄也是韶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
近年来,南雄市积极组织实施“打苏区牌,走生态路”发展战略,积极主动推进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美化绿化等四大生态工程。根据新一轮绿化南雄大行动的规划,今年该市规划完成造林任务2.5万亩和碳汇造林8700亩。
南雄市将以此次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坚定不移地走好生态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