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枪击案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网,警方正追查枪支来源

南方+ 记者 唐林珍 马吉池  2016-03-28 17:14

案发现场。

南方日报讯 (记者/唐林珍 马吉池)3月26日下午,梅州城区彬芳大道鸿都恩华广场发生一起枪击案,犯罪嫌疑人骑乘一辆摩托车,持霰弹枪在路边向广场开一枪,造成2名受害人不同程度受伤。市、区公安机关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过专案组民警连续26个小时的全力侦查,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犯罪嫌疑人梁某豪(男,14岁,梅江区人)、张某龙(男,15岁,丰顺县建桥镇人)、李某锋(男,16岁,梅江区城北镇人)等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梅江警方抓获,缴获作案霰弹自制枪支1支。

犯罪嫌疑人。



缴获枪支1支。


领导重视,快速反应专案侦查。3月26日17时许,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市民报警称,在梅州城区彬芳大道鸿都恩华广场有人受伤。接报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迅速组织梅江分局刑侦大队、派出所民警和120医务人员到场处置。

案件发生后,省、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和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史明锋先后作出指示,要求公安、卫生部门全力救治伤员,迅速侦破案件。为全力突破案件,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梅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全力攻坚。



多措并举,细致研判寻踪觅迹。民警到达现场后,一方面及时协助120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另一方面立即启动处置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预案,封锁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有条不紊地开展侦破工作。一组民警调取案发现场的平安梅州视频监控录像,一组民警对现场目击者进行调查走访,同时第一时间在电视、广播、报纸和微信、微博等媒体上发布,呼吁知情群众提供破案线索。另一组民警将留在现场的梁某豪和另外2名少年一起带回梅江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询问,广泛排查他们和受害人的社会关系。

发现疑点,强化攻心查明真相。专案组民警通过仔细勘察,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反复研究,甄别案发时间曾在现场出现过的可疑人员及车辆,对现场目击者及周边群众进行全面细致的走访,同时结合现场勘查的痕迹物证,确定了作案嫌疑人使用的枪支和车辆特征,逐一勾勒出相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就在分别对带回来的梁某豪等3人的询问工作中,办案民警敏锐地发现梁某豪等3人的回答存在一些疑点,民警于是采取迂回渐进、突出重点等审讯手段,同时结合政策攻心,最后梁某豪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交代了自己因在酒吧消费时遇见曾发生过矛盾纠纷的钟某明等人并遭到对方的追打,遂打电话叫张某龙来帮忙教训对方,不料张某龙纠集李某锋骑乘摩托车到梅城恩华广场开枪误伤了自己同伴蓝某荣的犯罪事实。

循线追击,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民警获取了开枪致人重伤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龙和李某锋的基本情况后,立即制订抓捕方案,并于3月27日晚上将藏匿在梅县区大坪镇的张某龙和李某锋抓获,随后乘胜追击,在梅城金利来大街一民居内缴获作案枪支霰弹枪一支。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龙和李某锋供认了3月26日在梅城彬芳大道恩华广场持霰弹枪伤人的犯罪事实。

原来,3月26日下午5时许,犯罪嫌疑人梁某豪与蓝某荣等4人在梅江区彬芳大道某KTV消费时,遇见此前与其发生矛盾的钟某明等人,梁某豪遂起意叫张某龙(绰号“龙哥”)过来教训钟某明等人,梁某豪等4人离开KTV楼下时,被钟某明等人追赶至梅州市恩华商业广场,此时李某锋骑着摩托车载着张某龙持枪来到恩华广场,向钟某明等人射击,不料导致梁某豪的朋友蓝某荣(14岁,丰顺县人)左眼球破裂及头面部、上身多处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初步鉴定为重伤二级)。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豪、张某龙、李某锋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审讯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警方正在追查枪支来源。


编辑 马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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