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损坏只赔拉杆钱?物流公司:哪里坏了,赔哪里!

江门日报 记者 韩玲群  2016-03-28 11:40

物流公司承诺包装好货物再邮寄,可并未做到,货物还在运输途中被损坏了。事后,物流公司仅同意赔偿150元,远未达到货物所值。近日,市民张先生就碰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儿,幸得鹤山市消委会城郊投诉站帮助维权,他最终获赔460元。

今年1月7日,市民张先生通过某物流公司寄行李箱回老家,费用为300多元,该物流公司为张先生开具了消费单据。当时,张先生与该物流公司约定用编织袋将行李箱包装好再寄送,但事实上,该物流公司并没有用编织袋将行李箱包装好,这直接导致张先生的行李箱在运输途中被损坏了。事后,张先生要求该物流公司作出赔偿,但对方只同意赔偿150元,这远未达到行李箱的价值。张先生认为不合理,无奈之下,近日,其诉至市消委会,要求该物流公司照行李箱原价460元进行赔偿。

由于张先生消费地点位于鹤山市,市消委会将投诉此转至鹤山市消委会城郊投诉站处理,城郊投诉站工作人员马上联系双方进行调解。经了解,张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物流公司负责人称,按其公司的赔偿规定,原则上只理赔损坏的部分,此次张先生所委托的物品损坏的只是行李箱的拉杆,而行李箱整体无问题,因此,作出只赔偿150元的决定。

城郊投诉站工作人员认为,该赔偿规定不合理,拉杆作为行李箱的重要部件,在运输过程中遭到损坏且不能恢复原状,应视为整体损坏。

近日,城郊投诉站工作人员向该物流公司提出异议并经多次交涉后,该物流公司最终答应按行李箱原价460元赔偿给消费者。张先生对城郊投诉站工作人员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编辑 潘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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