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洪适权副院长调研指导云浮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南方+ 记者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03-27 10:18

  3月23日下午,广东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洪适权率刑四庭庭长陈东茹一行到云浮市中级法院就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座谈,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业务水平,狠抓裁判标准统一与重点案件审理,深化改革创新,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建立云浮法院的特色品牌。座谈会由云浮市中级法院院长熊正良主持,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志豪、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业务人员参会。

  会上,洪适权副院长听取了云浮法院2015年刑事审判及毒品案件审理情况的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云浮两级法院以有限的审判力量完成了繁重的刑事审判任务,部分基层法院刑事法官人均年结案170余件,并能较好地把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展示出良好的司法能力水平。对于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转变理念,提高刑事审判业务水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一些具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的要依法从轻判处,重点把好死刑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关。围绕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标,严格树立证据裁判意识,推进庭审实质化。与此同时,加强对刑法修正案(九)及配套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学习,并在实践中融会贯通。

  二是加强上下级法院沟通,统一裁判标准。上下级法院要通过座谈会、培训等方式加强业务沟通交流,对发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确保在疑难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形成共识。上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指导职能作用,适时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确保类案裁判的一致性。

  三是做好重点案件审理,强化矛盾化解。要高度关注因民间纠纷激化的各类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积极贯彻落实好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制度,做到司法救助全覆盖,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确保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对于涉毒涉黑等敏感案件的审理,要加强与侦查、公诉机关的沟通协调,统一证据标准,完善证据收集、认定程序,确保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扎实工作,形成特色,创造品牌。要根据云浮刑事审判的实际情况夯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举措,从为当地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推动庭审实质化、落实证人出庭和证据转换制度以及完善量刑规范化、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着手,形成云浮法院独有的特色品牌。

  期间,省法院刑四庭庭长陈东茹通报了2015年审理云浮法院上诉和复核案件的情况,对案件的发改原因做了深入剖析,并对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与会人员就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毒品案件的审理、加强公检法三家工作联系协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编辑 欧阳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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