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社论|学位授权动态化,学位评估透明化

南方+  2016-03-27 09:20

教育部近日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结果显示,共有42所高校50个学位授权点被撤销,其中不乏知名高校的学位授权点。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主要参照2014年发布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该办法第三条规定,每6年进行一轮评估,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今年的评估是该办法发布以来首次实施,之所以引发舆论关注,主要因为有50个学位授权点被撤销,足见评估不仅严格而且可操作强。学位授权点被撤销,对于考生来说,今后不能报考这些被撤销的学位;对于高校来说,学位授权点办不好就要被撤销,评估将带来实质的压力。

50个学位授权点被撤销,这样的结果虽然来得有些突然,但大致符合外界的期待。前些年研究生教育大肆扩张,拥有研究生学位授权点的高校也越来越多,而教育质量却引发担忧。一项调查显示,从考研人数首次突破百万的2005年开始,一直到2009年,硕士生就业率连续下降,而在2009年和2010年,硕士生就业率甚至不敌本科生。个中问题显而易见,研究生教育面临量大质次的问题,应该从追求量的提高(学位授权点的增加)回归到教学质量这一核心问题上来。

如何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从教育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提供一种量化的评估办法,使学位授权点动态流动,淘汰不合格的授权点,无疑是一种可行的机制。从此次评估看来,大量学位授权点被撤销,这与领导干部的评价体系颇为相似,即是一种“能上能下”的机制,对于高校而言这是一种警醒,是否要发展研究生教育,应该多考虑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

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被撤销,外界会为此次评估结果点赞,但被撤销学位授权点的高校难免会有疑问,这就提醒相关部门要使评估机制更有说服力。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需要重视,一是评估主体,由什么人来主持评估至关重要。按照评估办法的规定,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评议专家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评议专家,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评议实行本单位专家回避制。今年3月中旬,国务院学位办向各高校下发了“关于请推荐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的通知”。考虑到学位授权点评估的专业性,合适的评估主体当然是熟悉相应专业的专家,由专业人士为评估结果背书,而出于评估透明和公正性的要求,评估委员会的人员应该向社会公开。

其次是评估程序和规则,即依据什么来决定学位授权点的去留。从程序上看,按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又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主。就此而言,此次50个学位授权点被撤销未必能完整反映目前高校的真实情况,可能还有大量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存在。因此,在评估程序上有待优化,自我评估应弱化,来自第三方的评估则应该强化,而且在评估范围方面应该尽量做到全覆盖。至于评估规则则应该具体,而且应该向社会公开,从而为外界提供监督空间。学位评估走向常态化,必将影响高校教育格局,撤销不合格学位授权点只是一个开始。


编辑 张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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