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子出轨生娃后还秀照片,遭妻“一剪梅”

南方+ 记者 谷立辉  2016-03-25 17:43

3月25日,翁源县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称,该县某村五旬村民王福元(化名)出轨生娃,遭其妻“一剪梅”。日前,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翁源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秀芝有期徒刑4年7个月的判决。

据通报显示,被告人李秀芝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今年刚满50岁,与现年52岁丈夫王福元的婚姻已走过30个年头。2013年底,李秀芝发现丈夫王福元有些不对劲。

后来,李秀芝经多方打听查证,得知丈夫竟然在外面有了情人!气愤不已的李秀芝带着女儿去到丈夫的情人家里大吵大闹并动手打了情人一顿。2015年5月,情人给王福元生下一个私生女。此后,王福元便干脆常住情人家里。李秀芝长时间积压的愤懑和苦楚,终于在一个闷热的夜晚爆发了。

2015年7月18日晚上22时许,朋友将醉酒的王福元送回家,李秀芝掺着丈夫进屋时,王福元拿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说:“这是我跟情人生的女儿,你看多漂亮,以后这个家就交给你了,我很少回家了。”李秀芝此时并未吭声,把丈夫放躺在床上后,便在一旁整理衣服。

在酒精的刺激下,王福元再次肆无忌惮地说:“你以后别管我了,我就是这种人,我以后还会有很多的女人生很多的孩子,改不了的了,除非你杀了我。”

李秀芝看着曾经相濡以沫的丈夫,想着自己含辛茹苦这么多年的付出,到头来却换来丈夫的羞辱、轻视、冷落及打骂,由悲生怒,由怒转恨,便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平时剪衣服的剪刀,朝着王福元的生殖器齐根一刀剪了下去。

李秀芝剪完这刀,看着喷然而出的鲜血,大哭着便往楼下跑。下到一楼后,稍稍冷静下来的李秀芝一边找邻居去救丈夫,一边用手机拨打120和110。数月后,王福元经救治,仍因重伤二级落下六级伤残,而李秀芝则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庭审当天,王福元向法庭声称念在多年夫妻情分,对被告人李秀芝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翁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秀芝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造成被害人六级伤残,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予以救治,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减轻处罚。本案发生在家庭内部,被害人对本案发生亦有过错,其社会危害性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故意伤害有所区别,且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故又可酌情从宽处罚。该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秀芝有期徒刑4年7个月。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日前,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决。

【采写】谷立辉 汪次安 林倚萍

编辑 刘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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