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贴息贷款新政今起实施:贷款比例不得超五成

南方+ 记者 郑佳欣  2016-03-22 21:10

22日起,广州公积金贴息贷款新政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的比例不得大于等于50%,方可申请贴息。公积金贷款比例超过50%的职工可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比例不得超五成

从2015年10月26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正式落地实施,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按照规定,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试水大半年的公积金贴息贷款政策在22日迎来调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称,从2016年3月22日起,新申请的公积金贴息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的比例不得大于等于50%,其余的申请条件与原来一致。公积金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的比例超过50%的,可申请一般公积金组合贷款。

这也意味着,职工如果要申请60万元的公积金贴息贷款,其贷款总额必须在120万元以上,如果要申请100万元的公积金贴息贷款,贷款金额则必须要200万元以上。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特别强调,各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办妥抵押登记后,方可发放贴息贷款。如发现有贷款业务承办机构违反此规定,将通报批评并暂停其机构的受理业务资格。

公积金贴息贷款政策调整用意何在?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启动公积金贴息贷款的初衷主要是担心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因此推出公积金贴息贷款作为补充。由于贴息贷款的成本相比一般公积金更高,在目前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充足的情况,对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适量控制。

该负责人表示,职工购房时,公积金贷款部分占贷款总金额的比例超过50%的,可以直接申请一般公积金组合贷款,并不会受到公积金贴息贷款政策调整的影响。

编辑 杨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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