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2 10:08
3月21日,佛山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此时,距离佛山去年5月28日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还未足年。
如果以“首法”在省人大获批作为节点,佛山“首法”出台仅用了239天。在全国214个已获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当中,佛山成为前六个已出台地方性法规城市之一,也是广东全省被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这样的速度背后凝聚的是多年的准备,是佛山12年苦追地方立法权努力的积累。
2015年5月28日佛山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
2015年7月佛山从200多个立法建议项目中选出9个作为精选立法建议项目,多方听取各级代表、专家和市民的意见,并根据建议从9个项目选择3个作为立法项目
2015年9月7日《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2015年11月3日《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
2015年12月18日《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进行第三次审议,并获全票表决通过
2016年 1月21日《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获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2016年3月21日《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民意所向
聚焦历史文化保护佛山所需
新法亮点
博弈中确立修缮补贴比例
快速炼成
各部门随叫随到
特写
一部地方性法规背后的“工匠精神”
期盼
开门立法还望市民提更多有效建议
延伸
珠三角九市首法进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