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谷立辉 2016-03-18 09:42
记者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3月11日、12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先后接到清远和广州公安机关的来电,称该院挂网“临控”人员已被控制。该院当即组织执行人员和法警驱车前往,将“临控”人员江某、刘某带回韶关,两“老赖”当即缴清所拖欠的93名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
今年初,浈江区法院立案受理86宗拖欠93名农民工工资的涉民生案件,涉案标的100余万元。该院在执行中,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法定代表人江某、刘某玩失踪。为此,该院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采用“临控”措施查找法定代表人下落。
11日下午17时,该院接到清远连州市公安局的来电,“临控”人员江某已被该局控制,该院当即指派执行人员和法警驾车前往连州,与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了临控人员江某的交接手续,在回程途中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2日下午,江某叫人缴清执行款95万元,85宗执行案件全部执结。
12日晚22时30分,浈江区法院又接到广州市增城区公安局的来电,称该院挂网“临控”人员刘某已被该局控制。在与该局沟通好后,13日该院将“临控”人员刘某带回韶关,刘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当即付清执行款5万余元。
据介绍,近年来,浈江区法院为最大限度保护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了在被执行人居住小区张贴执行公告,信用惩戒,追究刑事责任,灵活运用司法建议敦促特殊身份的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限制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通报备案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挂网“临控”被执行人等多项反规避执行措施,“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来源】南方日报
【采写】记者/谷立辉 通讯员/汪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