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广东纪委重点监督这些

南方+ 记者 房珊珊  2016-03-16 21:05

3月16日下午,省纪委在广州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座谈会。

3月16日下午,广东省纪委在广州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座谈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出席会议。会议上,围绕解决“八小时以外”该不该监督、有什么监督特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谁来监督等“五个问题”,黄先耀强调要创新监督方式,建立重点清单,着力监督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八小时以外”监督重点是什么?

黄先耀要求,盯住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公权力和自身影响力在“八小时以外”的延伸活动,监督有无利益冲突或损害公众形象,看有无存在在各种社交场合不讲党性原则,不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搞“小圈子”、“傍大款”等行为;

有无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行为;

有无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或变相负担兴趣爱好费用,以及违规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

监督方式有哪些?

黄先耀强调,要探索有效管用的监督方式,建立请示报告清单、“八小时以外”活动重点监督清单和监督走访机制等“两清单一机制”,对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和“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特点,对照六大纪律和其他禁止性条规,按照设立有据、各方认可、具体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请示报告清单和重点监督清单;

围绕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衔接配套的目标,建立党委、纪委、组织人事部门走访社区、家庭、媒体开展综合监督的机制

把“八小时以外”活动纳入上下级党组织管理、巡视、干部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等各方面监督的内容,使“八小时以外”监督真正融入党内监督的各个环节。

监督主体责任在谁?

黄先耀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起“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发挥牵头管总的作用,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执纪、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积极承担组织实施、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抓好推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日常工作,与组织人事部门一道,发挥好“八小时以外”监督的两个“支撑”作用。

要循序渐进推进党外监督工作,先从有监督经验、有管控机制的社区党组织和媒体监督入手,逐步建立家庭监督、社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确保党外监督有序、可控。

编辑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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