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供不应求 湛江“公建民营”模式破解养老院困境

湛江晚报  2016-03-14 10:33

随着老龄化程度逐步提高,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然而,公办养老机构编制少、人员紧、经费缺、管理弱等弊端日趋凸显,影响了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行活力。为加快解决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的问题,我市加快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而养老机构建成之后采取何种形式去进行经营管理,成为大众关注的问题。

现状——养老服务的供给不能满足需求

据统计,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比例超13%,我市已进入到人口老龄化社会并且到了较快增长期。截止至今年1月,全市共有846家养老机构,其中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9家、民办3家,镇级敬老院101家、村级敬老院723家,共提供近2万张床位。而根据每千名老人应拥有养老床位数为30张来计算,我市应提供至少3万张床位才能满足需求。然而,由于养老机构的匮乏、养老服务的供给不足,大多数老年人只能选择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

针对我市养老服务业所存在的问题,市政协委员吴河海曾作深入调研。他认为,养老机构建设上,单纯依靠政府或单纯依靠民资都存在较大局限性。单靠政府,一是巨额的资金预算难以承受,二是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质量历来备受诟病;单靠民资,一方面公益性难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服务价格势必会把一部分老年人拒之门外。

2013年底,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应当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换言之,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性质仍属于国有,而运营环节上加入了社会力量。目前,北京、天津、南京、南宁和珠海等地在推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各地公办养老机构朝着公建民营方向改革的越来越多。

“由此可见,公办养老机构采用公建民营模式,已经成为国家与政府适应时代的变革,利用现代社会的专业分工和善用社会力量的主要手段,是大势所趋。”吴河海说。

建议——用“公建民营”模式发展养老事业

据悉,湛江市养老服务中心将于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我市以市级养老服务中心为龙头,进一步抓好“五个一工程”建设,特别是县(市)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吴河海认为,公办养老机构采用公建民营模式(即政府出资建设,招标社会组织或服务团体去经办和管理运作,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担负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责任),是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加快发展的可行办法。公建民营模式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和灵活的激励机制,可以解决公办养老机构投入消耗大、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的问题,做到最大程度利用现有养老资源,提高了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尽最大可能满足我市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政府可以通过扶持政策降低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门槛和成本,为民营养老机构减轻负担,又可以加强监管,确保民营养老机构能够为更多的老人服务。

此外,公办养老机构最主要的目标是解决最需要进驻养老机构的高龄失能老人的照顾问题。选择较为专业的民间力量去经营养老机构,可以充分发挥服务技术优势,做到更科学、更专业地为老人服务,切实满足老年人康复护理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加快提升我市的养老服务质量。

“公建民营模式能彰显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吴河海介绍,首先,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的经营主体是民办非营利单位,定有清晰的社会效益目标;其次,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至少保留定量的床位,用于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其余床位用于满足其他有需求的失能老人;最后,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在接收政府兜底的保障对象时,价格实行政府部门根据成本测算和政府补贴等推算出的政府指导价,确保提供廉价和适用的养老服务,确保普通老百姓都有能力入住。



编辑 刘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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