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4 09:33
电信公司向用户发出的光改通知。
3·15临近,本报报料热线及邮箱、微信、微博接到的消费投诉渐渐多了起来。其中,汕头电信强推“光改”成了众多消费投诉热点之一。
光网改造是“宽带中国”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升网络速率,推进“互联网 ”发展进程,造福一方百姓的重大工程。那么,为什么汕头电信的“光改”会成为不少市民的烦心事呢?
记者调查发现,原来,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最近在推进市区部分片区光纤线路改造中,要求用户缴纳一次性的安装费、设备借用费等额外费用;如用户选择不“光改”,电信公司就会“温馨”提示,全面实施“光进铜退”后,不“光改”用户就会断线断网;对于有意选择退网的用户,电信公司则做出不予退还预缴套餐余额的回应……对此,不少电信用户纷纷“吐糟”:简直是“霸王条款”!
用户投诉
强制“光改”额外收费没商量
捆绑网络电视月租不用也收费
家住下蓬洋滨的市民纪先生前几天接到汕头电信的电话通知,称纪先生居住的区域近期将全面拆除原铜缆线路更换为光纤线路,请纪先生携带身份证到附近电信营业厅集中登记光纤换线。
“我是去年11月预缴1280元,和汕头电信签订的包年上网套餐协议,这次更换光纤,还要我一次性缴纳199元的安装费?”纪先生认为家里网速已经满足自己的日常使用,不需要提速,一番权衡之后,纪先生专门致电汕头电信客服热线,询问能否不“光改”,客服人员的回答却让他“目瞪口呆”。客服人员明确表示,如果不更换光纤,以后的网络与固话使用都要受到很大影响;纪先生于是决定退网,客服人员则回答,退网可以,但已经预缴的包年费不能退。纪先生为此很生气:“按照电信的意思,我不想换光纤,网络与固话就不能用;选择停用网络、电话,则预缴的1000多元就直接‘泡汤’。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与纪先生一样,网友“xiaqing3728”作为电信用户也同样收到汕头电信要求“光改”的信息。当详细了解费用的“来龙去脉”后,“xiaqing3728”感觉很“坑”:“以20M光纤宽带的包年套餐来说,需另外缴纳199元的安装费,根据客服的说法,安装费就包括了设备借用费、师傅拉线和以后的维修费。”当“xiaqing3728”询问,如果家里房间太多,需要拉更多的线,是否还要加费的问题,客服回答还要具体看安装师傅的实地检测。“这不就表示199元的安装费其实仅仅是消费起点吗?”
最让“xiaqing3728”不能忍受的是,“光改”后的新套餐还要等到次月才能启用,安装当月上网费用按天计算,每天6元,而且20M光纤套餐里还要每月缴纳20元固话费和10元网络电视月租。“网络电视对我来说根本不需要,就询问客服是否可以不要网络电视,但客服居然说可以不用,但月租一定要交!这不明摆着是强制消费吗?”
记者梳理了部分相关投诉,发现大家对电信“光改”意见比较集中的是这几方面:一是不“光改”网络与固话使用就会大受影响;二是强制“光改”额外收费没商量;三是选择退网原先未到期的宽带预缴费不给退;四是套餐捆绑网络电视月租不用也要收费;五是固话连接光纤后光猫不能断电,一断电连电话也打不通等。
电信回应
根据国家要求推行光纤改造
收费标准通过物价部门核定
事情真相到底如何?记者以业务咨询为由致电中国电信10000号客服专线了解详情。客服人员基本证实了纪先生和“xiaqing3728”的说法。
“由于原来的铜缆已经使用了近20年,老化严重,通讯故障频频发生,近段时间汕头电信开始进行光纤改造。”如果不想更换光纤,继续使用铜缆,用户会受到什么影响?面对记者的询问,客服人员坦承,如果不更换,电信用户以后的网络和固话使用将受到较大影响,“随着全市‘光进铜退’的全面实施,不更换光纤以后肯定就不能上网和打电话了。”
对于“光改”的收费问题,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用户申请光改,电信工作人员会上门到用户家里查看,并决定光纤如何布置,整个改造过程他们只收199元,不再有其他费用。“你们的收费标准有什么依据?”对于记者的问题,这位客服表示,这个价格是通过物价部门核定的。
对于强制“光改”及光纤套餐里捆绑使用网络电视,这位客服人员只是简单表示,推进“光改”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来实行,“网络电视是捆绑在光纤套餐里的,可以不用,但费用就一定要交。”这位客服说道。记者上网查询发现,住建部、工信部2013年初曾联合发文,要求贯彻落实此前出台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文件对光纤改造的收费问题没有明确。
法律界人士
强推“光改”涉嫌强制消费
市民可通过投诉等依法维权
针对以上问题,记者咨询了汕头市多位法律界人士。“综合电信公司此次光改的做法,我觉得可能构成了强制消费行为。”汕头大学社科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沈忆勇表示,电信公司是一个经济主体,并不是政府机构,没有任何权力强制用户消费他们的产品,“就算是政府机构,涉及群众普遍利益的,还要进行听证会等多项复杂的流程,更何况是经济主体?”
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亮也认为,对于包年协议未到期的用户,协议期间强行进行光改,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违反了《合同法》,蔡亮告诉记者,针对目前情况,用户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如果没有得到合理解决,也可以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于胜也表示,电信公司的光改行为可能构成强制消费,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
【来源】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