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芳:广州立法经验在慈善法中得到很好体现

南方+ 记者 洪奕宜、毕嘉琪  2016-03-11 21:13

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作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这也是此次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部分代表对法律草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马化腾:“互联网+慈善”补充传统慈善事业】马化腾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CEO马化腾:

“互联网+慈善”是传统慈善事业的有益补充,对慈善事业起积极促进作用。“互联网+慈善”具有高效便捷、互动性强、透明度高的特点,效果比较显著。

【贺优琳:《慈善法》融入了经济社会领域的重要改革】

贺优琳

全国人大代表、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原校长贺优琳:

《慈善法(草案)》瞄准当前慈善事业存在的不足,将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些重要改革融入其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比如,吸收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的成果,规定了慈善组织的直接登记制度,降低了慈善组织设立的门槛。

【陈舒:立法过程公开、民主、科学】

陈舒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主编陈舒:

《慈善法》提交本次大会,我作为一个立法工作的亲历者、参与者,非常高兴。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公开、民主、科学立法的精神。

【张桂芳:广州的立法经验在《慈善法》中有所体现】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桂芳:

《慈善法》的制定过程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过程,广州的立法经验在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全国人大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先后赴广东、湖北、福建等12个省份调研了解慈善事业发展情况,提出了7个建议稿,其中包括广州市人大提出的建议稿,这也是唯一的地方建议稿。

编辑 丁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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