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中考及高中招生意见出台: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录取参照本地学生

南方+ 记者 高薇  2016-03-10 09:49

2016年中山中考将于6月20日-22日举行。9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了《2016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今年中考政策继续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报考条件、考试内容与形式、科目设置和录取原则等主要政策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对考试时间、体艺生考试方式和招生办法、随迁子女中考条件、政策照顾项目等方面进行微改革。
    一、主要政策维持不变
    1. 具有中山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往届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及具有中山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2.考试科目维持不变,计分科目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总分为530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考查科目设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文化科目均委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各科单独设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3.今年将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维持45%不变。投档时设置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该高中学校中山市户籍普通生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20分。
    4. 单列非中山户籍学生入读公办高中招生计划,根据非中山户籍学生报考数量及市普高招生总体计划确定具体比例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招生计划数。
    二、六项微改革
    1.调整考试时间。2016年中考考试时间由原来的4天(6月19-22日)调整为3天(6月20-22日)。
    2.随迁子女中考条件变化。调整外省户籍考生报考条件,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了居住证和社保条件的限制,明确了有三年社保或在报名前有连续一年社保,报名前居住证办理连续一年以上等要求。
    3.调整体艺生考试方式和录取办法。体艺特长生的名称改为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生(主要是指音乐、舞蹈和美术考生)。体育特长生不再安排全市联考,改由招生学校组织校考;艺术生不再安排校考,改为全部实施全市联考。
    4.调整普通生投档办法。一是降低中职学校投档比。由2015年的1:1至1:1.4降低为1:1至1:1.2。二是调整“同分比较原则”。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再比较语数英三科总分,然后依次比较数、语、英三科单科成绩,将考查科目等级的比较安排在第四的位置,最后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5.调整政策性照顾项目。新增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和华侨学生申报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项目;取消户籍在中山市的台胞子女或籍贯为台湾的考生、三侨生照顾加分,调整为“报考普通高中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
6.优化英语听说考试残疾考生免试规定。增加语言障碍考生可申请免予英语听说考试;调整免试计分方式,由2015年“按15分计入英语成绩”调整为“按其英语科笔试成绩折算成120分制计入中考总分”。
    
    

编辑 刘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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