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广东商品房去库存计划:建立既能买又能租的住房制度

南方+ 记者 黄颖川 黄应来  2016-03-08 10:06

连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广东率先出台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受到高度关注,特别是其中的商品房去库存计划与举措。

根据行动计划,广东的工作目标为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逐步减少。到2018年底,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比2015年底的1.6亿平方米减少约12.5%.各城市负责化解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其中2016年化解250万平方米,2017年化解350万平方米,2018年化解400万平方米。

在此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搭建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平台,在各地政府、金融机构支持下,通过收购或长期租赁成批量中小套型库存商品房,出租给有需求人群,化解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

根据行动计划,广东的具体举措为: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本金注入、保障房资产注入等措施,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以公共租赁住房形式出租,成为大型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企业,为去库存、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等群体住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提供新渠道。

构建多层次、全口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主要采取公租房货币化方式,逐步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常住人口;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将住房保障逐渐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

采取加大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财政资金补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鼓励房地产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发展成为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形成“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模式。鼓励各地购买或租赁商品房用作乡镇学校教师、卫生院医护人员中住房困难群体的周转宿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通过发放住房补贴或购买、租赁商品房方式,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芃进一步解释称,广东是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搭建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平台,在各地政府、金融机构支持下,通过收购或长期租赁成批量中小套型库存商品房,出租给有需求人群。“目的是在化解商品房库存的同时,推进调整我省房地产结构,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王芃透露,具体工作方案正由省国资委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研究制订中,主要思路:

一是由一些国有大型企业组建专业化的租赁公司来开展这项业务,通过专业化的房屋租赁经营和管理,向市场提供优质的房源。

二是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给以支持,如减免专业租赁公司购房、租房的交易税等。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等向专业租赁公司提供优惠贷款等。

四是鼓励房地产开业企业在专业租赁公司购房、租房时,采取团购、团租的做法,给以一定的价格优惠,支持专业租赁公司能向市场提供价格优惠、管理有序、服务高质的房屋租赁服务,尽快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支持、推动我省房地产去库存。

王芃介绍,广东同时采取加大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财政资金补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鼓励广大群众及房地产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或发展成为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形成“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模式。

编辑 李啸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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