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新政落地8天,江门减税近2000万元

江门日报 记者 赵可义  2016-03-07 08:55

记者近日从市地税局获悉,从2月22日至29日,房产税新政在江门实施8天来,契税、营业税两个税种共减免税额1987.76万元。

据介绍,2月22日至29日,江门涉及契税的住房交易笔数是1844宗,其中可享受政策优惠的有1663宗,减免契税税额1236.04万元;涉及营业税的住房交易笔数为532宗,其中可享受政策优惠的有467宗,减免营业税税额751.72万元,两个税种共减免税额1987.76万元。“受税收政策刺激,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量与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按新政策规定,对首套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税税率是1%,90平方米以上住房契税税率是1.5%;对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是1%,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是2%。据介绍,新政策最大的改变是以90平方米作为划分标准,不设144平方米的标准,对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为1%,90平方米以上税率为1.5%,而旧政策要满足家庭唯一和普通住房两个条件才能享受政策优惠。其次,新政策突破了家庭唯一的限制,对第二套房也有优惠政策,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税率是1%,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是2%。

据介绍,契税的法定税率是3%,新政策为首套住房购房者提供税费减半以上的优惠,对一个家庭来说,税费减半是一项很大的优惠,新政策也促成了处于观望阶段的购买者执行交易。

新政策在营业税方面也有相应优惠。旧政策的营业税优惠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只有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才能享受减免营业税;新政策取消了住房的性质区别,即不区分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俗称豪宅),凡是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可免征营业税。

“特别提醒,本次房产新政只是针对住房交易,其它类房屋交易仍按原国家税收规定执行。契税的优惠适用于首套、改善性二套住房,但对三套住房以上的交易则不适用。”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

编辑 潘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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