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13本东景华府房产证却进不了一间房

南方+ 记者 杨永新  2016-02-29 09:36

“看清楚,这是我的房产证!”2月26日,在肇庆城区东景华府小区物管处,蔡女士再次和管理人员据理力争。尽管她在该小区拥有15套房子的所有权,并且其中13套已取得房产证,但依然进入不了任何一间房子。

据蔡女士说,早在2011年6月,她借给东景华府房地产公司两千万元,但借贷合同到期后,对方却没有将钱还给她,无奈之下,只好采取法律途径,以物抵债的方式,取得了东景华府15套房子的所有权;至2014年12月,她已为其中的13套房子办理了房产证。

按理,有了房产证,房子应该归业主所有,并可自由支配。然而,事情并非蔡女士想的那样简单。“取得房产证后,我们打算装修,但小区物管却不让进入,理由是我们没有房产公司发给的‘收楼通知’。”蔡女士说,他们曾给这些房子装过3次共40多把锁,均被撬开,为此还报了警,“警察也来过处理,但还是无法阻挡他们后来的违法行为。”

 记者发现,蔡女士这15套房子主要集中在小区D幢,大部分为复式,主要为毛坯房。在其中两户,铁门上的锁已没了踪影,有撬过的痕迹,门和门框之间用铁丝栓着。

 对于为何不让蔡女士进入小区,负责该小区物管的文雅物业公司一名潘姓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收到房产公司发来的收楼通知,所以不会让蔡女士进入。此后不再接受记者采访。“这家物管是房产公司负责人的亲属经营的,他们已串通了。”蔡女士一名亲属说。记者见到,这家物管公司挂在墙上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12月,已过期两年多。

 对于房产公司为何这样做,蔡女士怀疑,这十几套房子可能又抵押给了其他人,“如果我们入住,其他债主会催他还债。”

 昨天下午16时许,记者拨打东景华府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冯先生的电话,以核实蔡女士的说法。据冯先生说,当事人(蔡女士)所持的房产证来源不合法,并且他欠蔡女士的债务已经偿还,具体情况让记者去找相关部门了解。

 对此,蔡女士认为冯先生在说谎。她说:用来抵债的房子,均由法院判决取得,并经过住建部门核实方可办理,“如果非法,政府能为我们办证吗?”他(冯先生)说已还钱给我们,“请拿出证据。再说,如果还了债务,法院还会将房子判给我们吗?!”

 据了解,去年10月,蔡女士已向肇庆市住建部门递交申诉书,希望调查真相,保护他们合法权益。(记者 杨永新 实习生 严炯明)


编辑 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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