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节后酒驾整治不能放松

南方+  2016-02-26 11:46

2月22日凌晨,珠海海湾花园一名住户在与妻子吵架后,醉酒驾驶奥迪车在小区内连撞12辆车后浑然入睡。交警到场后仍然无法唤醒,直到次日清晨。目前,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本报2月25日07版)

惨痛的教训再一次证明,酒驾整治千万不能放松,不管是春节前还是春节后,有关部门都要抓紧抓好。

酒后驾车可以说是一个让执法部门头疼的顽疾,虽然交通法规上明确禁止酒后驾车,但由于查处难度大、处罚力度小,可谓屡禁不止。尽管珠海有关部门在严厉打击酒驾上频出重拳,酒驾数量也有了大幅度的减少,但不容忽视的是,仍有个别司机接连不断地撞在枪口上。

这次拱北交警大队刑事拘留的这名男子,连撞12辆车、涉嫌醉驾的事实,再一次告诉人们:整治酒驾,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此,公安部门必须保持“零容忍”,用铁的手腕进行常态化严管,不给行车安全埋下任何事故隐患。

只有保持常态化的整治,才能收到良好成效。每一项工作,如果只注重短期行动,却缺乏事后的跟进措施,其效果也只能是短期的。尤其是像酒驾这种具有普遍现象的不良行为,是无法通过短期突击的方法消除的。短期效果虽然明显,但一旦松懈,难保酒驾现象不会重现。因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辖区交通管理的工作实际,增强整治强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把酒后驾车整治工作日常化、制度化、长期化,减少和杜绝酒驾行为的目标就会成为现实。

夫妻发生矛盾,不能成为酒驾的理由,更不该拿汽车来发泄,以至于损害别人利益。虽然今年春节期间,我市酒驾大为减少,令人欣喜,但节后管理不能松懈。当下个别司机之所以敢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心存侥幸,本来是能够遵守交通规则的,但偶尔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喝了一两口酒,结果侥幸没有发生事故、也无人查处,一来二往也就“习惯成自然”了;二是麻痹大意,自以为车技了得、驾轻就熟,尤其是受酒精刺激后喜欢炫耀自我,即便是有着一连串血淋淋的前车之鉴也不顾。

交通安全容不得一丝疏忽。酒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了确保交通安全、自身人身安全、社会公共交通安全,广大司机需要增强交通法律意识,加强自律,充分认识酒驾的危险性,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酒后驾车,给自己也给他人一个安全。当然,作为交警部门一定要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和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司机酒驾,要依法严格处罚和教育,决不留情,从而倒逼广大司机养成文明开车的好习惯,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全社会负责。(珠海特区报 吴耀良)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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